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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让那个叫梁毅轩的鼓手或者姓杨的贝斯手来主唱也好啊!
这个于蓝,实在太阴柔太娘了,出现在摇滚舞台上简直辣眼睛。
摇滚要的就是粗犷,狂野,听摇滚的人都是真心实意听歌找共鸣的,才不会看脸追星好不好!低俗,太低俗了!
陈映苦大仇深地看着于蓝唱歌。
然后他的表情渐渐就变了。
从鄙夷,到惊讶,再到迷茫,最后整个人怔忡在电脑前,上半身全僵了,仿佛过电一样失去了语言能力。
《假如》演罢,再唱《离歌》。
就连兴趣不是很大,只是看个热闹的刘素都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手机,被屏幕中的于蓝和“千色”吸引。
两首歌,即便算上报幕,总共也不到十分钟。
他们两个齐齐沉默了。
BLS的直播胜在真实,台下乐迷们的反应也被一并收录了进去。《离歌》结束后,场子竟有几分钟的静默,导播或主持人都没出现,“千色”也只是静静地呆在舞台上,但没有任何人发出异议。
包括屏幕前的观众。
【……天啊……】
【我操,给老子听哭了】
【这小兔崽子看不出来还挺会唱,妈的】
【求问作曲作词的是哪路大神?!震惊我全家!】
【呜呜呜啊啊啊蓝蓝——】
【嘶,今年的BLS质量很高啊】
【新生代崛起了吗这是?】
【于蓝是真的失恋过吗怎么唱得这么痛苦啊……】
光是从用词和语气就能看出哪些是“爱乐之家”的乐迷,哪些是路人,哪些是跟着“千色”过来的粉丝。
刘素憋了两秒,转头看向室友,试探着问:“……这不是摇滚吗?”
激情宣泄的曲调,直白真实的歌词,嘶哑且具有爆发力的高音,他这个外行听着感觉很摇滚啊?
陈映脸都憋红了:“算,算是吧。”
其实他能听得出来,《假如》和《离歌》也并非传统摇滚乐,只是含有一些摇滚要素而已,一定要分类的话也是“流行摇滚”。
但,和之前那两首不一样,这一次“千色”的曲子是真的以摇滚为主流行为辅,它的内核不说非常摇滚,也至少相当贴近了,跟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流行摇滚完全不同!
即便是陈映都找不出批评的点。
刘素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然后看了眼站在麦架后长发披散着的于蓝,再次试探着问道:
“那什么,你觉得这人不摇滚,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
陈映:“……”
妈的,你不要说得我们唱摇滚的人就一定长得很丑一样!
……妈的,好像确实都不咋好看。
他在心里接连骂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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