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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的心情是崩溃的,她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当初选择嫁给周国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爱,更大的原因,其实是被现实所逼。
常乐出身单亲家庭,五岁的时候,就没了父亲,母亲一个女人,一路拉扯她,实在是很不容易。
从记事起,妈妈总是尽她所能的,给她她能给的最好的一切,而妈妈自己,却总是委屈自己,从三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穿没穿好,吃也没吃好,就更不用说什么金银首饰了。
常乐印象里最深刻的一次,是她高中的最后一年的寒假,临近春节了,母女两个去逛商场,母亲打算给常乐买件新羽绒服过冬,乖巧的常乐,却细心的发现,母亲也已经很久没有添置过新衣。
那一晚,母亲很快给她挑选好了新的羽绒服,常乐却提出,要给母亲也买一件的想法。
母亲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于是母女两个,就在商场里一遍一遍的逛。
其实母亲是个很有品位的女人,看上的衣服,价格总是有些昂贵。
明明有好几件衣服,母亲穿上去都很好看,但是看看标签上的价格,母亲最后还是选择了放弃。
那一晚,母女两人,在商场里逛了足足三个半小时,最后却只是买下了常乐一个人过冬的新羽绒服,常乐问母亲为什么不买,母亲笑着说自己穿了不好看,常乐哑然,她知道,母亲不买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家里没钱。
是啊,母亲一个人的工资,要维护他们两个人的花销,还要余出来一部分用来补习,哪里还有什么钱。
所以,一踏入大学的校门,常乐就格外的奋发图强起来。
她努力的学习,利用课余时间来赚钱,终于在半年后母亲的生日上,给母亲送上了一件羊毛绒大衣。
一百七百块,她兼职了一学期,才攒下的钱。
她永远忘不了那天母亲脸上的表情,感动,欣慰,嘴上却还埋怨着,她这个孩子,太浪费钱。
但是她记得,那件衣服,母亲穿了好久,一直都舍不得脱下来。
回到学校的常乐,就更加疯狂的赚钱。
她人漂亮,又能言会道,酒量也好的惊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谈生意的一把好手。
她平日里学习,业余时间就做起了小生意,多亏了她的能说会道,生意做的越来越红火。
她细心,想要做什么事情,就四处把做这件事所要面对的所有可能都一一尝试个遍,然后做好全面的应对措施,所以她的生意,稳赚不赔。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邂逅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
努力的女生总是吸引人的,大三的时候,在校园里已经小有名气的常乐,身后已经有了一大批的追求者,李浩泉就是其中的一个。
常乐学的经济管理戏,李浩泉是计算机工程系。
文科女和理工男,大学里标准情侣配置。
李浩泉吸引常乐的,大概是他的质朴吧。
常乐常年混迹商场,大老板的确也没少结实,可是越是和他们相处,就越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坦诚是多么的重要。李浩泉没什么钱,家境甚至还不如常乐,但是他好学,上进,不苟言谈,又足够专一,更别说他还生的干干净净,帅气英俊。
这样的李浩泉,在见多了大老板花天酒地,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常乐看来,尤为可贵。
俊男靓女,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
但是他们的相处,大多都是在图书馆,在教师,在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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