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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进去听完一场后,然后跟着人群散开,他们再想找谭大爷,无疑是大海捞针。
原本,这里面没有她什么事儿。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露过面,也没有表明过身份,按照原本的计划,她应该补个妆,跨个篮子一边逛街一边去论学台,就是当面遇到司城防的武装力量,只要面不改色的走过去就行了。
可现在不行,她还带了个趁乱越狱的家伙,还不忍心把他也扔下不管。
——谭大爷就是扔到雨林中,也能荒野求生十二年的人,记得就管一下,忘记也不打紧。
楚小哥看着余初的后脑勺,忍不住戳了戳她的扎的乱糟糟的发髻:“余初。”
余初回过头:“嗯?”
楚小哥没注意余初回头,手没来得及收回来,戳在了余初的额头上,觉得手感不错,又戳了一下:“我知道怎么走安全。”
余初:“……”
楚小哥你三岁么?
她往侧了侧头,躲开了楚小哥恶趣味,把手上石头丢掉,从地上站了起来:“那走吧。”
楚小哥曾经为了混进顾府,乔装成戏子,去后宅唱了几天摸清楚地形,一路带着她安全走出去。
现在他说知道怎么走,余初自然是信的。
***
楚小哥带余初走的是一条看似不是路的路。
中间穿过城中村,废弃的宅基地,甚至有一小片路边荒凉的墓地。
后来越走越热闹,经过菜市场,经过红灯区一条街,在没有路的地方,甚至穿过别人的茶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云锦的时候他也是一副地头蛇的模样,会唱戏、知道各种市井潜规则,对各种地形街道了如指掌
余初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在看着一个活着的谜团,这常年混迹在最底层人才有的特质外面,他又是一个写着一手好字,谈吐不俗,言行举止都是一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样子。
克制、有底线,却不古板。
她叹了口气。
叹完气后,她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叹气。
“你再分心,要撞到墙了。”
余初回过神来,前方领路的楚小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正半低着头看着她。
她打量了一眼四周,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已经到了西市入口了。
“到了?”
“前面就到了,你站在这稍等一下。”楚小哥走上前几步,到了竹编的摊位前,“老板,给我顶斗笠。”
初夏的日头正盛,书生不比普通人,能够站着晒上一天。
所以入口就有很多人摆上了遮阳工具,纸伞、斗笠、帷帽,还有不知道哪个池塘挖来的大荷叶。
楚小哥挑了个帽檐低的斗笠,戴在了自己头上,帽檐微微向下盖住了半张脸后,转身还在隔壁摊位买了一支大荷叶。
楚小哥将大荷叶递给余初:“给。”
余初一方面佩服楚小哥越狱逃亡弄得跟逛街一样闲适,一方面看着荷叶觉得囧囧有神,后退半步丑拒:“楚先生,你太客气了……”
“你不是还要找人吗?这个既不遮挡你的脸,又能遮阳。”楚小哥笑着抓过余初的手,将荷叶的一头塞进余初的手里,看了几眼后,满意点头,“走吧。”
于是,在西市的论学台下。
别人姑娘要么手握纸伞,要么头戴帷帽,要么坐在车中只掀起一角车帘。
只有她,手握一支荷叶。
头上一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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