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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而喜人,有几缕透过窗棂照入室内,将一人一鸟的影子在地面上拉长。《乐〈文《小说
小鸟低着头,认真地啄蛋黄吃。
和十天前刚来到登州城相比,它的绒毛更暖和紧密了,睡着的时候就和一团棉花没什么区别,除了颜色不同。
于歌轻轻戳了戳它的小翅膀。
生手总是会转成熟手的,何况养鸟也不是什么很有难度的事情,如今,于歌已经知道小鸟喜欢的食物是牛奶和蛋黄,还教会了它解决更衣问题,给它做了个暖暖的窝,并且为它起了个新名字。
“小羽毛,你大名叫邵羽,还记得吗?”
回想起当日的情形,于歌承认自己真的是慌了,才会无法相信这只雏鸟就是邵羽。排除那时候发生的其他可能,没有尸体、没有灰烬、衣服和储物袋都好端端地跌落在地上,连地上的道袍和中衣,也还是伤痕累累的模样,仅有只小鸟坐在衣物堆里瞧它,小伙伴还能去哪里呢?
仅仅是小伙伴吗?
于歌不由得摸了摸嘴唇。
他又戳了戳小鸟的翅膀,似是自言自语一般道:
“是半妖吗?麻雀妖挺少见的。”
“宗夷的元婴逃掉了,不知道他夺舍成功没有,老实说,如果他半途被一个魔修截下搜魂,我们的麻烦会更大,仙器……我现在才能发挥它的几分威力?怀璧其罪,我已经不敢回射月谷了,说不定一靠近就会被抓起来。”
“天纵印,如果这法宝真的存在,家族也一直想要得到它,做了那么多的准备,那么它眼下在哪儿呢?还是说,家族并没有成功,天纵山挣脱束缚飞走了?”
“衣服太破我烧掉了,不过我捡到了你的储物袋,丹药法宝我都收着,灵石用来租这个地方了……你不会怪我吧?其实还是花在你身上的。”
“你是不是喜欢我?”
“邵羽,你失忆了?”
“听说鸟会把破壳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当成娘亲,虽然你那天不算破壳,但我的确把娘该做的事都做了,唔,接下来要教你什么?”
“啾!”
小鸟抬起头,跟着叫:“啾!”
于歌失望:“还是要这样才有反应啊。”他想着吃这么多蛋黄该渴了,又给小鸟倒了牛奶。
少年不知道,他的线条在阳光中是那样柔和美好,眼角眉梢都带着令人心动的笑意,如同一首轻声哼唱的美妙曲子,柔和而舒缓。
白星抬手放在胸口,心中一阵难受。
于歌哥哥好像很喜欢讨厌的邵羽,即使对方变成了一只听不懂他说话的鸟儿,可只要和邵羽待在一起,他就那么开心。哼,希望臭烧鱼一直变不回来!
小鸟吃完饭,在房间里像模像样地走了一圈,回到自己的小窝里,睡觉了。
简直乖巧得不行。
在于歌和白星看不见的角度,它翻了个白眼。
邵羽的内心是崩溃的。
强撑着使用射日弓之后,痛苦如同岩浆流淌在他的四肢百骸,他只能将意识沉入识海之中,保持一丝清明,而等他再次能够瞧见外界事物的时候,他变成了它。
一只鸟。
一只雏鸟。
一只黄褐色的傻鸟。
所以他爹是羽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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