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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嫌弃地看了眼林诺的酒杯,“什么娘兮兮的玩意儿。”
“喂?你敢和我拼酒吗?”黄毛下巴一勾,“喝几杯,‘深水炸弹’来不来?”
‘深水炸弹’是一种混合酒,度数极高,后劲很大。
“好啊。”林诺口吻淡定。
对方得意洋洋地撩起袖子,准备开干。
三分钟后,黄毛醉醺醺地被女朋友抬走,叫着好多星星,在空中伸手乱抓,找不着东南西北了。
林诺依旧坐在他那张椅子,桌上满是空酒杯,他在众人敬畏的眼神中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液,脸只是微微发红。
“味道不错。”放下酒杯,他的语调微扬,字句清晰。
清脆的咔嚓一声,所有的声音一滞。
接下来,别人都刻意留了一个空间给他们。
“你看,我也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林诺歪着头,问一直旁观的那人,“我点的那杯酒好喝吗?”
“好喝。”可米若尔说:“但你不喜欢。”
“我只喜欢烈酒。”林诺闭了一下眼,眼珠流泻出硬质宝石的光泽,“但你是第一次来吧。”
“你其实根本不在意周围人的议论。”米若尔突兀道,“刚刚为什么要那么做?”
林诺慢慢挑起眉,回答:“因为你不喜欢。”
他一直在看对方,留意到米若尔因为他人的随意议论皱了眉。时间很短,但他就是看到了。
所以,为什么要忽视?
并且——
刚才他是故意不客气说话的。
他有表现欲,就像那个黄毛一样,有些个例希望在感情占据强势的一面,并展示给另一方看。
虽然,他一开始就可以包场,以温和的口吻达到结果。
但那不够有趣。
太平淡,太乏味了。
他是个一见钟情的疯子。
去挑逗人们心中的恶意,让他们出现波动,又亲手将它们平复。打压对手,完美地胜利,表现自己的力量。
生物应该青睐强大的配偶,特立独行往往更引人注意。
他对待感情的态度很极端。
要烈,像他喝的那杯“深水炸弹”,像烧红刀子一样划开喉咙。他宁可鲜血淋漓,也不要慢慢才能品出味道的过程。
他喜欢这个人的发和眼,认为它们是凛冽的风雪和淌血的刀刃,不愿意将它们比作软塌塌的棉花和气球。
——而对方注意到了他的刻意为之。
“很明显,我在追求你。”
林诺微笑着说,声音甜如蜜糖。
指尖搭上尾戒,慢慢轻抚,像是随时都会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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