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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死后,才知道事实。
死后,灵魂脱离身体,漂浮在空中。
看着自己身体变冷,变僵硬,发臭。
整整三天,还是林家的保姆,发现她死在房间里。
呵呵,就是口中宠爱自己的家人啊。
在林露露的挑唆下,他们不给自己下丧,还是通知亲生父母林庄成一家来帮她收尸。
也不知道他们得知女儿死去的噩耗后,怎么从小城镇到陌生的大城市。
林歆欢在见到他们的时候,狼狈不堪。
林庄成膝盖处的裤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手肘上有几处擦伤。
自己12岁的弟弟,走路一瘸一拐的。
三人看着尸体痛哭,不顾两方阶级的巨大差距。
怒吼:“你们答应过好好对待欢欢的,我才没把欢欢接回家,你们怎么敢。。。”
吴秀丽哭嚎,一点也不嫌弃,紧紧抱住发臭的尸体:“早知道就该强硬的把你带回家,欢欢,妈妈来了,欢欢不怕。”
林歆欢才知道,原来当时林家舍不得养了二十多年的她,向林庄成他们保证,一定会照顾好两个孩子。
他们可以给两个孩子更优渥的生活,更光明的未来。
林庄成看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也担心欢欢接受不了生活上巨大的落差,便同意了。
推辞林崇瑜递来的五百万:“只要你能把孩子照顾好,这些钱收回去吧。”
林崇瑜也不是个会塞钱的人,端着霸总的架子,既然他不要,就算了。
看着他们把自己下葬,伤心欲绝的样子,林歆欢失去知觉,穿越到古代。
等车上播报到达终点站后,林歆欢随着人流下车。
迷茫的看向四周,怎么走?
她只知道父母住在神山镇,还有埋葬她尸体的地方。
回家的路她还真不知道。
“闺女,坐车不。”
“闺女,去哪里?叔送你。”
开着三蹦子,招揽生意的叔叔阿姨们,立马围了上来。
与小镇格格不入的林歆欢一下引起了小镇居民的注意。
镇上,就那么大点地方,可以说家家户户的人都认识。
走几步,一个表姨。
走几步,一个老舅。
出门散步,一圈下来,得打十多次招呼。
林歆欢第一次受到如此朴实的热情。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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