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五十年前,鲛人族与羽族最终决战,羽族大获全胜。
那是凤云霄一生最精彩的时刻,他赢了,赢得满足而嚣张。
但不是因为他赢得了这个天下,或者赢得了地位和荣华,而是因为,他赢了韩修。
斗了近百年,他终于赢了韩修,彻彻底底的赢了,那种满足和快乐,他甚至不愿意跟旁人说,只想捂在心底,独自一个人好好享受。
来这世间走一遭,凤云霄着实是凡事看淡,不服就干,在羽族皇宫里疯狗一样狂了整个少年时代,活活的人嫌狗厌,最终是上了战场,遭遇了韩修才知道,世上也有他干不过的人。
与韩修的第一次交手,凤云霄已记不清是哪一场,但是他总是会做一个梦。
梦里,韩修冲他露出个风华绝代的温柔微笑,白皙修长的手伸出来,朝他招了招,人畜无害的模样,他见了,龇牙咧嘴咬上去,然后,牙齿崩了一地,血淌了一嘴。
总之,他与韩修的孽缘,就是从吃亏开始的,吃了许多年,而最终,是他赢了。
他犹记得,他获胜加冕的那一日,封城避战了数月的鲛人族派来使者,说鲛人族愿意向羽族投降,并奉上大礼,以示诚意。
当时他已是杀红了眼,是不打算接受和谈的,然而看了眼所谓的大礼,立刻就同意和谈了。
只因为,那礼物不是金银不是城池,而是……韩修的命。
想来可笑,一代尊皇,坑人无数,最终却是被自己人摆了一道。
那些贪生怕死的东西,把扛起他们全族尊严的尊皇推出城外,要用他的性命,换自己苟活。
虽然已经过去五十年,但是凤云霄依然清晰记得,那是个天上铺着很多云的日子,阳光并不特别亮,整个世界沉浸在一种清冷的氛围里。
鲛人族的使臣们慌慌张张,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乱爬着,蝇营狗苟,浑浑噩噩,看着就让人心烦。
可韩修走在前面,如同一股清流,排开了周遭这个污浊的尘世,缓缓走近。
当时的韩修身上穿着黑衣,没有一点配饰,那一身黑衣形制古朴,在鲛人族是死者才会穿的。
昔日的尊皇,那日就穿着这么一身死人的衣服,神情从容不迫,甚至带着一种释然的微笑,双手托着玉玺与尊皇宝剑,分明是来赴死,却不减皇者尊严,无畏无惧地朝他走来。
凤云霄自认是个无心无情的人,对任何人,都从未产生过怜悯这种情绪。
他从自幼过得不好,旁的兄弟生下来就能得到的东西,他几乎一样也没体验过。
但是他与那些因为得不到就怨天怨地的人不同,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得不到,归根究底还是自己无能。
包括小时候被亲哥哥打断骨头,他都没往心里去,只觉得弱肉强食是天道。
别人有打断他骨头的本事,而他没有阻止的本事,这就是强与弱的区别,所以被打断骨头也是他活该。
后来,羽族七个皇子都长大了,老羽皇要选继承人,本来是不中意他这个儿子的,无论凤云霄战功多高,但老羽皇就是不喜欢他。
于是,凤云霄用五年时间把这些绊脚的兄弟都给搬开了,老羽皇除了他便没得选了,如此,羽族的尊皇才终于轮到他当。
据说老羽皇到临死时,都在咒骂凤云霄。
回光返照的那点儿力气,都用在这上面,骂的是唾沫横飞,比菜市口最彪悍的泼妇都能耐。
不光骂,还留了遗诏,不准凤云霄给他扶灵,意思是,就算没有人给他送终,他也不认凤云霄这个儿子。
对此,凤云霄照样没往心里去,反而觉得少一桩麻烦事挺好。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