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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狩猎队回来,还能带些猎物回来,新鲜的肉肯定更香。
天气逐渐转凉,愿意跟随狩猎的孩子也跟着减少了。
人少了确实照顾起来方便些,现在每次狩猎通常只带两个小孩出去。
其他孩子则留在部落里继续学习,普通话已经学了一年,学得快的孩子能写出四五百字。
狼黑原本学得不错,但这半年来他一直跟着狩猎队,很少有时间学习。
他以前学的字现在差不多都忘了,宋遥对此心态平和,他觉得学习这东西,总有适合不适合的,至少他在上课时孩子们都很听话。
但狼巫的看法就不同了,他问狼黑问题时,狼黑一问三不知,狼巫顿时火冒三丈,用小棍子打他,发出“啪,啪”的声音。
在狼巫看来,能学习神的语言文字是最大的恩赐,学不好就该受罚。
要不是宋遥总是阻止,他打得可能会更狠。
太阳快落山时,狩猎队终于回来了。今天的收获还算丰富,虽然数量不多,但种类挺全的,有一只大角鹿,两只兔子,一只狐狸,还有一只长得像獾的动物。
大家都格外偏爱那只大角鹿,它那对显眼的角特别引人注目,而它的肉也是相当美味。
在部落附近,这种大角鹿并不多见,过去偶尔能打到一只,那些鹿角就被挂在祭坛上,成了狼巫的宝贵收藏。
听说神使的菜地里的蔬菜熟了,大家都很激动,今晚部落里还没开始做饭,平时这个时候,还没进洞就能闻到肉香味。
狩猎队对神使的菜地很熟悉,回来的时候通常会经过那里,以前问过宋遥,但他没有详细解释,这次终于能尝尝了。
他们带回的猎物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像兔子这样的小猎物连皮一起收拾好,可以直接烤来吃。
但是,像鹿这样的大型猎物,因为没有合适的工具,只是简单地清洗了一下,虽然用石刀也能把皮划开,但很容易破坏皮的完整性,所以通常都是带回来让狼厨处理,他用神使给的匕首轻轻一划,就能把兽皮剥下来。
在部落里,自己用东西也要注意一些,切口整齐的兽皮在缝制时会更方便。
既然肉已经弄到手,晚饭的准备工作也要开始了,冬天黑得早,只靠篝火吃饭,光线可不够。
其他的食物早就预狼长妥当,三口大锅里的骨汤翻滚,洗净的白菜和腊肉,再加上新切的鹿肉和兔肉,足够大伙儿饱餐一顿。
宋遥以前也会往里头添些野菜,但那些野菜哪比得上白菜的口感,大伙儿对野菜的态度,就像是对待让人难以下咽的草料。
盛到碗里,也只能默默吞下,毕竟部落里不兴浪费粮食,都是吃过苦的,就算不喜欢,也不会轻易丢弃。
但第二次盛菜时,就很少有人主动去盛野菜了。
宋遥是个例外,他偏爱蔬菜,多吃肉会感到油腻,这时候吃上两口菜,正合适不过。
狼巫和狼健也偏爱野菜,有时还会跟着宋遥一起去挖。
不过,每次总能挖回一堆乱七八糟的野草,宋遥回来后,还得仔细挑选一番。
腊肉的咸香,白菜的清香,再加上鹿肉的特殊香味,让这锅汤比平时的肉汤要香很多。
天气冷了,吃这个最合适不过,虽然没加什么调料,但宋遥还是吃得满头大汗,全身暖和。
这就是鹿肉的好处,据《本草纲目》记载,鹿肉能补虚羸,益气力,强五脏,养血生容。
李时珍也曾说,鹿一身都是宝,煮着吃、蒸着吃、或者做成脯,都能强身狼健体。
鹿肉对补肾壮体有奇效,特别适合体虚怕冷的人,今天部落里每个人都吃了两大碗,看来今晚又是个热闹的夜晚。
对宋遥这样的单身汉来说,这可是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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