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洪武二十五年,春。
北平府,宛平县。
暖和晴日,碧空万里。
一望无尽的土地,与天际分割开来,散发的泥土的芬芳。。。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嗡嗡的蜜蜂,酝酿着一庭的春意。
处处都能看到忙碌的汉子,挽着裤脚,在稻田里忙碌着。
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播种的季节。
“土里刨食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田野中,一名青年挥洒着汗水,拿着锄头,正在田里忙碌着。
青年看年龄二十有一,皮肤呈现的是小麦色,这是在长时间劳作,享受日光浴的结果,看起来显得十分健康。
仔细看来,这青年与周边的农汉略显不同,剑眉星目,眼神深邃。
略显黝黑的皮肤也不能掩饰青年的帅气。
青年种田的手法并不熟练,显然从事农活并没有多长时间。
不过这样的体力劳动,却是让他练出了优美的肌肉线条,精力充沛,有使不完的劲。
当然。。。。。这种一眼望到头的日子,让李逍的日子过得无聊而又显得苦闷。
“上辈子在大城市当加班狗,一身职业病,加班到深夜。。。”
“老想着解甲归田,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的田园生活。”
“可真让人日复一日的过这种日子,顶不住啊。。。”
劳作的李逍一边干活,一边抱怨道。
没错,李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后世。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李逍的抱怨。。。。
一场意外,醉酒。。。。让他穿越到明朝。
穿越到了明朝的一家农户同名同姓的儿子身上,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起初,李逍还是能够接受的。
因为这里是明朝洪武时期。
在历史时间线中,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太平时期,没有什么大的战乱。
若是非要说有战争的话,那就是六年后的“靖难”。
不过这场战役四年就结束了。
因为是内战,也不会有老百姓被屠城这种事情,对于一個农民来讲,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
正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重活一世的李逍,就打算在这里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当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奇怪的是,此人也叫李逍,长相完全一样。
仿佛是自己穿越到了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自己,算是身穿。
就如此。
穿越后,李逍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万年后,冰化了。 斗罗联邦科考队在极北之地科考时发现了一个有着金银双色花纹的蛋,用仪器探察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生命体征,赶忙将其带回研究所进行孵化。蛋...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