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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沫沫依照着导演的吩咐照做,她姿势优美的顺着木板的推力,向着高处形成一个抛物线的跃起,而后微笑的睁开了眼睛,下面空荡荡的高度,让凌沫沫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有恐惧从心窝蔓延,就像是很久之前的那一天
那个时候,她恰好上大二,已经成为陆念歌的女朋友。
那个时候,和简晨曦的关系还好到人人羡慕的份上,两个女孩子,年轻漂亮,走到哪里,都黏在哪里。
那个时候,陆念歌在ES音乐娱乐公司还没有混成总监的位子,工作异常忙碌,起早贪黑,和凌沫沫一周能见一面,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事情了,大多数,都是靠着打电话,寄托着彼此的思念。
那个时候,简晨曦就已经穿着极为妖媚,周五周六的夜里,喜欢流连在不同的酒吧里,坐在高高的台上唱歌,凌沫沫还笑称她是“酒吧女王”。
那一件事情,是发生在“夜色”酒吧里。
“夜色”酒吧是贵族圈子经常去的酒吧,里面的装潢格外的奢华,就连舞台,都是挂在半空中的,足足有七八米高。
简晨曦坐在上面唱歌,她的舞台感其实很不差,歌声也好,唱了王菲的《蝴蝶》,声音婉婉转转,倒是给整个酒吧增加了一种美感。
凌沫沫坐在角落里,听着周围的人不断的夸赞着简晨曦,凌沫沫心底还因为简晨曦是自己的好姐妹,感觉到特别的骄傲。
可是,到了后来,就发生了一件特别狗血的事情,当天晚上是简晨曦和另外一个女孩轮流唱歌,那女孩跟简晨曦不知道因为什么,闹出来了一点摩擦,两个人在舞台上就吵了起来。
当时酒吧的人都抬着头,看笑话,话筒放在那里,那女孩指着简晨曦,就直直的讽刺道:“穿成这副模样,还好意思来夜色唱歌,没有一件是名牌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贱!”
凌沫沫虽然不是什么仗义的人,但是简晨曦可是凌沫沫的好姐妹,听到这话,自然生气,自己都舍不得欺负的好朋友,怎么能被别人欺负了去?
所以,凌沫沫二话不说,就冲着舞台上冲了过去。
当时她不如简晨曦高,可是偏偏就把简晨曦一拽,挡在了自己的身后,抬了抬小下巴,特别傲气的看着面前的那女孩:“你长成这样,也好意思出门?论起来贱,谁能比得上你,就算全世界都金融危机了,你也贵不起来!”
凌沫沫回的漂亮,声调不清不淡,透着话筒,就传遍了整个酒吧,惹得大家都噗哧的笑了起来,纷纷给凌沫沫鼓掌,叫好!
那女孩子混这种夜场混惯了,现在下面的人一起哄,肯定是丢惨了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气急败坏的就冲着凌沫沫挥手打了过去。
简晨曦站在身后,看的清楚,伸出手,就拦住了那女孩的手。
那女孩一个人,自然拿不了他们两个人怎样,所以一怒之下,就拿出来手机拨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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