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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碟蚕豆,一盘猪耳朵,一壶酸了吧唧的果酒,王宁安穿着普通兵卒的衣服,和吴世诚对坐喝酒。
起初吴世诚真有些害怕王宁安,可是几杯酒下肚,胆子也壮了,两个人迅速进入角色。
吴世诚先感叹道:“这日子没法活了,先是水灾,接着饥荒,还没过去,又打仗了,连年都没过好,好几个月没回家了,连婆娘的面也见不到。没准她正在别人怀里头呢,等我回家,送一顶结结实实的绿帽子,要死了!”
还真别说,吴世诚把老兵痞的语气和神态学了一个惟妙惟肖。
王宁安喝了杯酒,笑道:“吴老哥还有媳妇呢,小弟可是孤身一人,好不凄凉啊!不过老哥也别担心,要不了多久啊,就烟消云散了,什么事情都没有。”
“你怎知道?”吴世诚问了一句,然后又一拍脑门,“瞧我这个记性,你大哥在转运使衙门当差,是不是又有什么消息了?”
王宁安没搭茬,而是笑道:“吃菜吃菜。”他夹起一筷子猪耳朵,嚼得嘎嘣嘣作响。
吴世诚受不了了,连忙探身子,低声道:“兄弟,快告诉哥哥吧,我这里心里就跟开了锅似的,没底儿啊!”
被吴世诚哀求不过,王宁安才低声道:“这可是通天的事情,让外人知道了,非砍了我的脑袋不可!”
“你放心,哥没别的优点,就是嘴严!”吴世诚拍着胸脯道。
“那好,我就说了。”
王宁安斜眼睛看了看帐篷外面,压低声音,“老哥,辽国派人来了。”
“真的?”
“那是自然,密使已经见过范相公了。”
“他们谈了什么啊?”
王宁安挠了挠头,“我大哥离得远,有一耳朵没一耳朵的,听得不太清,大约就是说辽国的太子爷看一位王爷不顺眼,想借着咱们的手,把这位王爷干掉。”
“王爷?那可是皇亲国戚啊,和太子也是亲戚,能下得去手?吴世诚摇头不信。
王宁安呵呵一笑,“老哥,这就是你没见识了,老百姓常说什么?天家无情,龙眼无恩!你没听说书先生讲,武则天,女皇帝,了不起吧,愣是把自己的亲生骨肉给掐死了。当皇帝的什么干不出来。再说了,辽国说到底还是蛮夷,心黑手狠,杀个王爷算什么吗,就算把他爹杀了,都不意外……来来来,咱们喝酒。”
……
郑亦驼祖上是个汉人,也不知道哪一辈开始,沦为了契丹人的奴隶,先是放马,后来由于会木工手艺,就给贵人建房子。
到了他爹的那一辈,偏巧给皇太弟耶律重元盖房子,由于手艺好,做出来的家具美观大方,得到了耶律重元的赏识,郑家就成了耶律重元的奴隶。
人都是宰相门前七品官,给皇太弟当奴隶,那也是奴隶中的战斗机,与众不同啊!
郑亦驼和他的哥哥从小跟着耶律重元,深受喜欢。
要不然,郑亦驼也没法以奴仆之身,充当领兵的将领,跑到大宋耀武扬威!
奈何他这种狗仗人势的东西,除了能讨好主子外,其他的本事太稀松平常,辽国的将领也都看不上他。
就派他去追击狄青,只给500人马,结果还用说吗,直接被包围了。
郑亦驼没什么骨头,被抓了俘虏,送到了清州,到了战俘营,郑亦驼可是从天上掉到了地狱里头。
昔日的手下也不听他的,还联手打他,每天吃的饭发霉了不说,还有一半的沙子,简直无法下咽。
郑亦驼越发怀念王爷的好处,要是能回到主子身边,好好诉诉苦,让他老人家狠狠教训那帮辽国的将领,再挥军把大宋给灭了。
到时候也赏自己一块地方,当个知府,知县也行,作威作福,想干什么干什么,到时候在族谱上写一笔,自己也算是光宗耀祖,改换门庭。
这家伙就靠着做梦活着呢,结果今天他又被打了一顿,几乎没了半条命,给扔到了帐篷外面,跟一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的。
郑亦驼用双臂撑着,勉强坐起,贪婪地仰望着天空,希望太阳多照一会儿,好让冰冷的身躯能够暖和一点。
正在他偷摸晒太阳的时候,就听到了帐篷里两个军卒聊天。
渐渐的郑亦驼的呼吸粗重起来,他听到了要命的东西,竟然是要对自己的主子不利,简直比杀了他自己还难受呢,郑亦驼竖着耳朵仔细听着,一个字都不舍得错过。
里面的两个人也喝高兴了,就听那个年轻的说:“真没想到,辽国也乱了,这回大宋可逮到了机会,能拿回一半的燕云十六州,好大的底盘啊!我大哥还琢磨着,能不能走通门路,哪怕去当个小官,也比顿茶送水伺候人舒服,老哥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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