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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微微一笑:“别忘了,我曾经身为大唐宰相十九年。我在执掌天下、呼风唤雨、嫉贤妒能、陷害忠良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哪怕你我文位相同,论起江湖经验,你万万不是我的对手。呵呵呵··”
李林甫傲然负手而立。
这一刻,天下尽在我手!
哪怕伏魔秀才杜预,也被我轻松拿捏。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姜还是老的辣。
“可惜,可惜,又一个不世出的天才,要陨落在我手中了。”
“唉,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他如此说着,但前面杜预依旧在策马狂奔,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李林甫冷笑道:“求生意志,还真是顽强啊。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吗?”
“好,我成全你。”
他拿出了一件诡异的黄金罐。
这黄金罐如同斗蛐蛐的泥罐,放着一个塞子,里面还可听到虫儿的窸窸窣窣,似乎在啃噬什么,令人骨髓发寒。
斗蛐蛐,乃是上古就有的习俗,在大唐十国也推向极盛。
圣人编纂的六艺中,《诗经。国风。唐风》就有一篇【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这反应了当时唐朝人,对斗蛐蛐的热爱。
只不过,李林甫饲养这蛊虫,绝非斗蛐蛐那么简单。
他只是摇晃一下黄金罐,里面的虫儿就嘶鸣起来。
“呵呵···”
李林甫冷笑看着远处狂奔的杜预,充满了胜券在握、生杀予夺的优越感:“跑吧,可惜你跑不掉。3。2。1····”
他黄金罐中的蛊虫,乃是恙。
上古之世,人们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人们相遇,都会询问对方无恙否?
而极少有人知道,恙分为雌雄。一旦结为夫妻,便终生不会更换,矢志不渝。
黄金罐中饲养的,乃是雌恙。
杜预昏迷期间,当做祛毒药喂给杜预的,乃是雄恙。
雄恙原本没有攻击力,哪怕进入人体,也会在心头进入休眠,人畜无害。
直到被雌恙唤醒····它才会展现出上古杀人无数“善食人心”的恐怖威力。
因雌恙以口器发出常人听不到的声音,能激发出雄恙的交配之心。
雄恙便会苏醒,疯狂啃噬宿主的心脏,直到将心脏啃噬一空。
宿主死亡后,雄恙便会从耳鼻喉中钻出,此时它的体型已然扩大数倍。
他会飞快返回雌恙身边,与雌恙交配,并在最后被雌恙当做大餐吃掉,以养后代。
这骇人听闻的交配过程,却伴随着杀人不见血的恐怖手段。上古很多强者,都是在雌恙的呼唤中,被潜伏在体内的雄恙啃噬一空。
恙的原理,类似蚊子——咬人吸血的只有母蚊子,公蚊子吸食草汁为生。
如今,正在狂奔的杜预体内,就潜伏着李林甫喂下去的雄恙。
“杜案首,杜镇国,请你···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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