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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时她内心又有隐秘的欢喜,霍猛也不是完全不在意她的,可能还比她想的要喜欢她。
霍猛余怒未消,站在夜色中喘着气,如一头蛰伏的猛兽。
赵乐往旁边的小卖部走去买饮料,递给他一瓶,霍猛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抬头冷淡地睨她一眼,问了句:“赵乐,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乐很快回答,“我想跟你谈恋爱啊。”
她回答得毫不心虚,因为她确实是这么想的,她想给他名分。
但是她对婚姻又是不屑的,所以她只谈恋爱,不想结婚,在她看来,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才是耍流氓。
两人看对眼了就在一起,厌倦了再一拍两散,如果对方有需要她可以再给一笔钱,她以前经常这么干,每个前任都觉得她很大方,她也乐得有这么个好名声。
她不觉得自己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对他的兴趣会超过半年,能超过三个月起码这个男人还是个正常人,结婚是绝对不可能的。
难道霍猛图她的婚姻?她不信,这年头还能有这样的男的,奔着结婚去谈恋爱吗,不可能跟他结婚的他就压根不谈?
霍猛闻言,微微扯了扯唇角,猛地扣住她的后脑勺,把她脸压到他面前,黑亮的双眸紧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随后说了句“好,很好。”
赵乐刚想问他“你是同意当我男朋友了”,却不料嘴下一秒就被他堵上了。
男人舌尖抵开她的齿关,钻进她的口腔,带着些强势和占有,霸占她口腔里的角角落落,印下他的专属痕迹。
大手桎梏住她的后脑,赵乐的呼吸声渐乱。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也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接吻。
赵乐被吻得浑身发麻,仿佛过了电一般,她不是第一次和男人接吻,却第一次发现接吻可以这么舒服。
她搂紧男人的脖子,仰着脸忘情地回应他,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的吻渐渐从唇上落至下巴,而后落在她锁骨处似啃似咬地吮。
赵乐理智逐渐回笼,后颈却突然传来温热的触感,她心尖莫名发颤,才意识到,男人在舔她的纹身。
温热的舌尖沿着她的后颈游走舔弄,辗转到她前面的锁骨,随后男人将她转过身背对着他,一只手固定住她的下巴,借着路灯的光低头仔细看她后颈。
“这是什么意思?”
他在问她的纹身,赵乐声音喑哑:“拉丁文,意思是命运女神偏袒有胆量的人。”
霍猛没想到她会在身上纹这么一句话,但又觉得很适合她。
她就是这么一个大胆热烈、勇敢明媚的人,想要的东西就会勇敢去争取,有时肆意张扬,偶尔也会示弱扮可怜,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强势发着光,又能在最亲近的人面前露出柔软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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