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黄余二人呢?」粱翀问我,反手又给了冲过来的敌军一刀,尸身中刀倒地。
「杀疯了,不知所踪。」
「跟住了。」
他告诉我,横刀走在前方,将后背留给了我。
我这才有机会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已经被北牧士兵包围,而粱翀的胄甲像是被血泼过,腥气逼人。
我望着北牧人凶光毕露的一双双眼睛,暗声问,「中郎将,杀得出去吗?」
却听见粱翀在笑。
他答:「群殴之道,不在人多,重在气势。」
平日里接触粱翀,脾性如同沟渠里的顽石,我私下里将粱的这种个性称为土狗式倔强,可如今在战场上,这种土狗式倔强在披上了杀气和血腥,开始有了令人胆寒的气势。
粱翀不像他人那般,动手时会发出喊杀,只是步履稳健地走到对手身前,格挡或击杀,仿佛在他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后退的说辞。
围上来的人像秋收的水稻,粱翀就是那把镰刀。
人快倒光了,周国的战车也冲了过来,收了尾巴,车长纵身跳下车,向粱翀请罪。
粱翀摆手,示意翻篇,只是交代他,「带她去破城。」
说完,转头冲着我伸出血淋淋的手,「将你的刀给我。」
我本能想护住刀,在这里武器就是性命。
可余光一瞥,刚才一场搏杀下来,粱翀的刀已经砍崩了刃。
「将军,刀给你,我该当如何?」
车长二话不说,将我的刀从刀鞘里抽出来,双手奉上递给粱翀,「吾等拼死保扶风破城。」
粱翀「嗯」了一声接过,隔空回了两下试手,这才道:「这是虎贲的秘密武器,关键时刻,比有用。」
「末将明白。」
见车长应下,粱翀提刀走向交战处,很快在人堆里撕开了一道口子,参进了肉搏中。
因为我,攻城木五下就撞开了城门,虎贲成功进城,一路杀到城中官邸,守官早已悬梁自尽,鞋都掉了一只。
官与将皆死,城中士兵缴械投降。
当日粱翀下令城中休整,不得惊扰城中百姓,这是离开天子城后的第一场休整。
战后回来,余兰惊和黄小麦的腰带上挂了不少人头和耳朵,军队的说法是如果人头太重,耳朵也可以代替。
连余兰惊拎着头来找我时,冲我笑言,这下能够睡个好觉了。
夜深,白日里的战场如梦,浓雾一般厚重,迷梦中残肢断臂,血淋淋的嘴脸和绝望的眼神,令我几度无法入睡。
我起身,干脆去了城楼,楼上尚未清理完毕,虽然尸体已经搬空,但是楼上血迹和兵械尚未清理,职守的虎贲正在忙碌。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
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苏恒重生平行世界,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只身渡星宇,单手灭星球,无数高中大学,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精英大学生飞天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