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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变异体的俘虏后,孔武想过去死,也想过像别人一样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可是想归想,这样的行动需要莫大的勇气,孔武没有这种勇气。
孔武总记得中学语文老师曾说过:“很多人,书读的越多,堕落的就越彻底,就越没有气节。所以作为21世纪的先进读书人,你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要做那种没有底线没有原则的渣滓,要去做文天祥那样有气节的读书人,这才是你们十年寒窗的真正追求。”
当时那段话,讲得慷慨激昂,可让孔武印象深刻。不过事实证明,原则敌不过利益,最后大家十年寒窗的追求都变成了一张名气更硬的大学文凭,一份收入更好的稳定工作,再没谁想过身为读书人的气节。
如果还有哪怕那么一丁点“读书人的气节”,孔武都不会选择去做变异体的走狗,为尸作伥。
可,气节能比的上性命吗?
人活一世,什么最重要,说到底不还是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吗?那些为了荣誉、正义、大局而牺牲自己的人,孔武是理解不了的。
虽然明知最后难逃一死,可面对生死间的大恐怖,有几人能不抱有侥幸心理尽力逃避呢?哪怕最后还是会死,至少能多活一阵不是吗?求生一直都是所有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不是吗?
“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们自作聪明。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识破那个变异体,有什么意义?难道这场战争你们能赢吗?为什么不假装看不见,让救援队伍把我们带回去,到时,就算那个变异体暴起伤人会造成很大破坏,可至少死的不会是我们啊!”孔武颤抖着,深深地吸气。
他鼓起了前所未有的勇气,此生第一次如此决绝地抬起自己的手。
然后,他朝着程旭后心扣动了扳机。
为了自己能活,他甘愿堕落成魔鬼,送别人下地狱。
孔武知道,既然变异体的伪装已经识破,将变异体带来撤离点的自己就是有一万张嘴也解释不清,与其等着由别人决定自己的处境,不如先下手为强!只要跟那个变异体一起杀光这些人,就不会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到时编造一个谎言,便能跟着救援队伍回到安全的新远江。
至于到时这个变异体会如何通过城门的安检,无法通过安检时又会做出什么举动?孔武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他现在只想活下去。
“只要帮忙杀光这些人,那个变异体就不会杀我了吧?”孔武狞笑着,将枪口转向那个带着军帽的中年人。
先打死程旭,让他无法发射榴弹,再打死这个军官,到时他们没人指挥,只能任其宰割。孔武一向有急智,心中打得一副好算盘,但没等他再次开枪,一颗呼啸而来的子弹掀开了他的头盖骨。
洛应南所用的每一颗子弹,都是从黑市置购的经过加工的大威力开花弹,杀伤力比之禁用的达姆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一枪便把孔武的头打炸。
达姆弹也是一种开花弹,因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极大程度扩大创面,中弹者一般死状凄惨,因此国际社会禁止使用。
不过对远江人来说这禁令是一张废纸,抛开隔绝外界管制的穹顶不谈,特制子弹拿来打丧尸并不违反国际法,难道行尸走肉和变异体还有人权么?
孔武可能是远江第一个尝到达姆弹的人类,不过死亡来的太快,没有留给他足够时间细细品味其中痛苦,这让洛应南略感遗憾。
“老大!”小六抛了枪,飞身扑到程旭身边,摇晃着程旭失去知觉的身躯,哭喊不止。
尽管整齐的大背头发型已经乱成扫帚尾,但洛应南比小六冷静的多,他放下担架上正在接受包扎的伤员,飞奔到程旭身旁,举起已经填装好弹药的榴弹发射器,对准那个被密集火力打得僵直无法动弹的变异体,扣下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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