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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什么缘故,乾坤紫金竹行踪不定,他才不得不在这里驻地扎营。
喝了几杯酒后,黄大仙带了些醉意,话明显也多了起来,对薄情的称呼也从“情儿姑娘”变成了美人儿。
“门主,我以前在北青时,曾见过一名厉害的丹宫方士,他能脚踩着飞剑,在空中飞行,可厉害了。不知道门主能不能飞?”薄情再问道。
“飞?美人儿,飞算什么本事,本座的本领可比那些自命清高的丹宫方士厉害多了。”说着,黄大仙打了个大大的饱嗝。
他门下的弟子们,也趁机起哄道。
“门主神功无敌,给弟子们露一手。”
起哄声让黄大仙的头脑发热。
他摇摇摆摆站了起来。
“美人儿,你看我手中的是什么?”
黄大仙从衣袍里,拿出了一个铃铛。
叶凌月在暗中一看,果然和薄情早前所画的一模一样。
那是外表和黄金差不多,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的铃铛,铃铛上雕刻着几道雷闪,被篝火一映照,铃铛上折射出了一道金光,看上去很是精致可爱。
“不过是个破铃铛而已诺。”薄情故意嫌弃道。
“美人儿,你长得漂亮,但是见识不够啊,难怪圣人都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啊。”黄大仙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可不是一般的铃铛,这是一件灵器。灵器你可能没听说过,待本座使唤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说着,黄大仙离开了座位,到了前方的一片空地上。
他口中念念有词,掌心的那个铃铛,忽的嗡嗡一阵响声,散发出了万丈光芒来。
紧接着,那铃铛就飞入了空中,悄然悬浮着。
铃铛也从最初的半个巴掌大小,变成了一个铜钟大小。
只听得铃铛里,叮叮一声,原本铃铛身上的闪电形装的浮雕,滋滋作响,竟化成了多道紫色电龙。
只听得轰隆隆一声巨响,一道紫色的电闪破空而出。
整个天空,如同被那道紫色的电闪,一下子撕裂成了两半。
紫色的电闪落到了地上,前方一片林地,刹那间,灰飞烟灭,只剩了一片焦黑。
叶凌月和龙包包看得暗暗心惊,都道这件灵器的威力,果然是非同小可。
显摆结束后,黄大仙才不慌不忙,用神识控制着那一个铃铛,迅速飞回了他的手中,又变成了原来的大小。
这一放一收,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很是纯熟。
“门主,你好厉害的本事,这铃铛能否借我看看?”薄情假意奉承着。
“美人儿,这灵器你可驾驭不了,除非拥有强大的精神力,否则外人一碰触,会被上面的雷电之力反噬,化为焦炭。”黄大仙将那个小铃铛藏进了右手的衣袖,这才呵呵大笑着,走了回来。
薄情看在了眼底,眉头微微一拧,再看了眼叶凌月,“娇滴滴”地说道。
“小月,你过来,站在一旁伺候我和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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