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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元修拂袖转身,不想看暮青,更不想看她那纤细的脖子。
“别打岔!”暮青不喜在推理案情时谈论别的事,冷斥一声,接着问道,“假如你要捏碎我的脖子,然后将我抛尸井中,你需要弯腰或者蹲下吗?”
“你换个比喻打!”元修皱眉打断暮青,脸色极臭,语气极差。
“有关。”暮青接着道,“按以上推理,勒丹人来到盛京后就藏身在那间院子里,那么那院子就应该是杀人现场。剩下的就很好推理了,郑郎中替勒丹大王子医好了牙疾后,老多杰出门相送,在院中将其杀害后抛尸井中。郑郎中的身量比老多杰矮得多,他们两人之间的身量差比你我之间还大。假如你要捏碎我的脖子,然后将我抛尸井中……”
元修这才点了点头,问:“你说此事与凶手的身量有关?”
“是不是凑巧,可以查一查那间民居当年的邻居,假如那院子里曾经住过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据说,那间旧屋的左右邻居都是觉得井里捞出尸体晦气才搬走的,既是搬走的,搬去何处了,官府里应有户籍公文的存卷,找出来查查看。”暮青道。
假如就是凑巧呢?
“或许就是凑巧呢?”元修问。他知道这种可能性太低了,若老多杰是随意闯进一家民宅抛尸,那么风险太高,他的身量本就惹眼,莽撞抛尸若被人发现便需要杀人灭口,他们的目的是刺杀一国宰相,自然不会愿意在这些事情上多生事端。因此,他知道暮青的推断是极有可能的,但既然是推断,那么方方面面都应该推断到,不应因可能性小而不理会。
巫瑾颔首笑道:“确实太巧了。”
元修闻言沉思不语。
“很有可能。其一,那条巷子偏僻,屋子已空。其二,郑郎中是白天被人请去的,补个牙时辰再长也拖不到夜里,如果是白天抛尸,老多杰会明目张胆地扛着个人在巷子里走?哪怕有马车拉着或者以别的手法藏尸运尸,他怎么就知道哪条巷子哪间屋子里没人住?假如他杀人后将尸体放到了晚上,夜里才出来抛尸,那么问题也是同样的,他怎么就能恰巧把尸体抛在无主的院子的井里?”
“你是说,他们就住在发现尸体的那间旧屋里?”元修问。
暮青接着道:“勒丹大王子带人混入盛京意图刺杀元相国,我猜他带着老多杰是因为他天生神力武力高强,有他在身边,杀人保命皆是一大助力。可老多杰的身量太高了,哪怕他易容成大兴人,这一路上衣食住行的也太过显眼了。可是,他们顺利混入了盛京,你说他们会住在何处?客栈?民屋?”
元修一听,心里咯噔一声,一道闪念一掠而过。
“不难测,我问此事自然跟凶手的身量有关。”暮青看了巫瑾一眼道,“两具尸体都是从外城北民巷一间无主的旧院儿井中捞出来的,我问过郑郎中的长子,他说那旧院儿里原住着个孤老妇人,案发半年前便病死了,此后那院子就没人住了,直到她的两个远房侄子为争房产住了进来,才发现了井里的尸体。”
她刚刚还在说老多杰和凶手的身量,转眼就问到了案发现场,巫瑾笑着摇头道:“人言道君心难测,都督之意更难测。”
暮青放开元修,无视月杀杀人的目光,见元修和巫瑾皆一副不解的神态,便问:“你们觉得此案的第一现场会在何处?”
暮青道:“这要看案发的第一现场在何处。”
元修问:“你的意思是说凶手的身量与老多杰差不许多,亦或者……凶手是胡人?”
巫瑾顿时意会了暮青之意,道:“老多杰的身量颇高,凶手比他矮,割颈会颇为吃力。刚才侯爷也说了,老多杰乃是勒丹部族的第一勇士,杀他不易,割颈杀他更不易,更遑论老多杰的身量少有人能及了。”
元修嘶的一声,倏地回头,见暮青勒着他的脖子,身量却矮他大半头,作势割他的脖颈,怎么看怎么一副吃力的模样!
老多杰的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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