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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得直哆嗦,想逃跑,双腿却发软。
就在那人强行拽住我的胳膊时,有个背影模糊的男生从天而降。
他一脚踹开大汉,带着我飞奔。
他用双手为我挡雨,声音沙哑,好像感冒了:
「你没事吧?」
「没事,谢谢你。」
其实哪里没事,我高度近视,没了眼镜,连救命恩人的脸也看不清。
他撑着伞一路护送我回了家。
「你叫什么,我要给你送锦旗。」
他笑了笑,揉了揉我的头发安慰我:
「留名了还叫做好事吗?快进屋冲个热水澡,然后睡一觉,把今天不好的事情全忘掉。」
模糊的视线里,他转身闯入那片雨幕,留下淡淡的柠檬香。
依稀记得,后调中隐隐有雪松和柑橘夹杂的安全感和温暖。
第二天去了他救下我的那条路上碰运气,揣着草莓牛奶想跟他道谢。
可惜我再也没有遇到他,为此我失落了好几天。
直到开学时,我身后的空座坐下一个人,若隐若现的柠檬香那么似曾相识。
我猛地回头,对上楚言那双睡意蒙眬的眼睛。
可能是我没见过世面,觉得这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主角。
「有事?」
沙哑又性感的嗓音加上三分薄凉、三分讥笑和四分漫不经心的挑眉。
我宣布,我彻底沦陷了。
连他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都没有问。
我成了楚言的小跟班,用别人的话来说,我是他的舔狗。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起先不信,这不,用了十年的时间,我终于用自身经历证明这句话是至理名言。
楚言跟沈南初是好哥们。
但沈南初他爸把楚言家搞破产了,两人BE得轰轰烈烈。
楚言为了维持生计,签了经纪公司靠拍戏赚钱。
我一边照顾他的家人一边帮他在粉丝群维护人设,维护粉圈。
慢慢地,楚言有了名气和粉丝。
在他拿到第一部男主剧时,楚言他爸却用他赚来的钱把我家搞破产了。
自那天起,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跟楚言彻底不可能了。
因为我爸查出了癌症。
而且,我不能原谅他爸背叛的事实。
「江照月,你今天走出这扇门,就算是天打雷劈我也不会再跟你复合的。」
「随便你。」
我想,我死的时候全身上下全化成灰了,可能只有嘴是硬的。
我承认,我是舔狗,我还喜欢楚言。
多亏了楚言,十八岁的我也喜欢上了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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