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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当着自己的面,竟然敢刺杀小外甥兼未婚夫,这对岳梓童来说,就是个天大的羞辱。
知道她是谁吗?
她是华夏曾经最顶级的精锐特工,代号白玫瑰。
她曾经在墨西哥面对数百武装歹徒,赤手空拳的杀个三进三出——好吧,先不吹了,救人要紧!
尤其看到李南方左肋有血光迸起,扑倒在地上时,岳梓童吓得亡魂直冒,大喝着是谁,就从三米多高的假山上摔了下来,跪磕在乱石堆里,疼地眼前发黑,几乎要昏死过去。
可她不敢昏过去。
她怕等她再睁开眼时,李南方已经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她曾经说过,谁要想伤害李南方,就必须先从她尸体上踏过去。
尽管岳总在与李南方的交往中,绝大多数说过的话不算话,但这句话里所包含的真实性,却是如假包换,不容置疑的。
“特么的,谁弄了些破石头,放在我摔下来的地方的?”
光滑额头冷汗直冒的岳梓童,能确定她的左腿膝盖已经磕破了,右脚脚踝也脱臼了,在这种情况下休说是冲过去,保护她小外甥了,就算站起来直立行走都是个问题。
可她必须要站起来,正如她不敢昏过去,乱喊乱叫着什么,颤巍巍的站起来,刚走一步,又向下扑到,幸亏这次早有准备,及时身手撑住了乱石,要不然估计会磕成兔子嘴。
岳梓童并不知道,她乱喊乱叫的声音里,已经带有了浓浓的哭腔。
就算意识到了,那又怎么样?
换谁,在看到未婚夫要被人干掉,自己却在这儿磨磨蹭蹭的过不去时,不会急成这样?
她距离李南方只有几十米,腿脚方便时,用不了几秒钟就能扑过来,现在却用了足足两分钟,还是以超级玛丽样子,用左膝盖受伤的左脚,跳过来的。
幸亏岳总那宁死也要保护小外甥的勇猛气势,极大震慑住了两个持刺歹徒,清晰意识到他们如果再继续犯罪行为,势必会遭受狂风暴雨般的打击,这才有所顾忌,没有连续刺杀李南方,抢在她扑过来之前,转身就走。
走就走吧,何必在意岳阿姨为了面子,娇声喊出的站住?
枭龙俩人齐刷刷回头看来的动作,让岳梓童心中一颤,后悔的想抬手给自己一大嘴巴,心中暗骂这张嘴只懂得吃饭与吞吐就好了,干嘛要乱说话?
心中再怕,也不能表现出来,必须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极大的威慑力,一把抓住李南方肩膀,扯到自己身后,岳梓童努力瞪大眼,恶狠狠盯着枭龙他们,脑汁迅速翻腾,该放什么狠话,才能把他们给吓跑?
“对不起,这是一场误会。地上的小瓶子里,有洗眼的药水,几滴就够了。”
枭龙低声说完这句话,扯了下蔷薇的衣袖,俩人急匆匆的去了。
这次,他们没有听到岳梓童的厉喝声。
就算听到,他们也不会回头,只想用最快的速度,撤回京华,赶到京华总部,向荆红大局长负荆请罪。
最高现役,在包括岳清科在内的很多人眼里,那就是个牛哄哄的存在,很多时候,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才有足够的勇气,去忽略法律的存在。
只是他们更清楚,他们再怎么强大,在那把黑刺面前,也得是虎给我卧着,是龙给我盘着。
这与手持黑刺之人是否厉害,并没有太大关系,更多是一种态度。
假如,枭龙俩人在李南方亮出残魄后,仍然竭力刺杀他,并侥幸成功,那么他们这辈子就完了,根本不用他们的大局长亲自出手,就会有人出现,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所以说,现在手持残魄的李南方,并不是太可怕。
可怕的,是残魄原主的那股力量。
那股力量的名字,又叫信仰。
一个人背叛自己的信仰,才是最最无法饶恕的。
“没想到,他居然是血鹰的传人。差、差一点,我们就惹了大祸。”
车子已经驶离小公园很远了,枭龙说话时的声音里,还带着颤音。
这是后怕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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