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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的人本来就不是好人,能卖拐卖的孩子的买家肯定也不是好人,再加上任渺渺是女孩子,她被拐卖以后的日子过的非常的惨。
一开始买她的人家是没孩子的,对她还行,只能冷漠了点,但是至少没让她饿肚子。
可是后来那家人也怀了孩子,生出来以后还是个男孩,任渺渺就成了野草了,又不是亲生的,还是女孩子,对她动不动就是大骂,不给饭吃。
嫌弃她。
甚至还在大冬天把她推到了水里,企图让她早死。
奈何她生命力顽强,自己爬了上来。
后来村子里来了一个蛊娘,对方需要买个孩子来养蛊。
于是任渺渺就被买走了。
玩蛊的人大多数都没有人性的,更何况是买孩子来养蛊的,任渺渺后来在蛊娘那里的日子过的简直比饥饿挨打还要可怕。
她能感受到那些虫子在她的身体里乱钻,乱咬,她每天都过的痛不欲生。
蛊娘买她就是为了养蛊的,自然不会让她轻易的死。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只是后来时间长了,她的身体已经适应了蛊虫,她也成了蛊娘嘴里最好的养蛊容器,渐渐的,她也掌握了蛊的能力。
再后来,她利用身体里的蛊虫反杀了姑娘,获得了自由,从深山里跑了出来。
只是她这些年一直在大山里,对外面的世界一窍不通,也没有钱,行走不便。
于是她就去了警察局自首,提供了自己的血液,最后在DNA的亲子库里找到了她的亲人。
秀秀的大姨。
那个时候她刚从山里逃出来没多久,就是一个土包子,又黑又瘦又小,丑的一批。
她以前觉得活下来就好。
但是来到了都市世界,她也会自卑,尤其是看到别的人光鲜亮丽的。
这种极致的自卑在见到了秀秀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她的表姐。
凭什么秀秀可以那么漂亮,那样阳光明媚,受大家的追捧和爱戴。
他们都是喜欢她的那张皮。
所以,她利用了蛊虫,把秀秀的屁给剥了下来,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
因为不是她自己的皮,所以做不到那么完美的融合,只能融合七成。
但是秀秀太漂亮了,只是七成,她就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其实秀秀变成了这摊烂肉以后一直想死,任渺渺却不能让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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