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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衣服破破烂烂,漏在外面的皮肤有青有紫,还有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划开的冒血伤口。
阴魂不散的蜻蜓,终于死透了。
变形的脑袋斜斜耷拉着,硕大的一对复眼上坑坑洼洼,像被狗啃过的电瓶车灯。
任重想坐起身,努力几下,却起不来。
他本就是重病之身,拼出这结果已是豁出全力。
蜻蜓死了,他精神骤然放松,垮了。
此时他浑身各处都在剧痛,一丝力气也没有,连动弹一下手指头都难。
感受着身上力气正在渐渐消失,任重迷迷糊糊地想着。
我油尽灯枯了。
努力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干掉蜻蜓,却还是得像个孤魂野鬼般凄凉的客死荒野。
丧气。
但他又知道还有继续重来的机会。
下次从沟壑上滑下来我再小心点,别摔那一跤,应该会轻松许多。
但也有新的问题。
这次能用合金棍准确插穿蜻蜓头胸的关节连接处,其实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那石板下落时滚动的姿态,以及最终拍到蜻蜓后背时的受力方向也很微妙,如果稍微歪点,棍子未必能刺穿蜻蜓。
这次能成,一成靠本事,九成靠运气。
再重来的话,十之八九还是得跪。
但他无所谓,能杀它这一次,就能杀它十次百次。
他并不丧气,甚至还有些自傲。
如蜻蜓这种猛兽,拿到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上去,能轻松虐杀东北虎。
自己一个来自“古代”的手无寸铁的垂死癌症患者能把丫拼死,哪怕是同归于尽,也不丢人了。
死而无憾。
困倦且伤痕累累的任重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沉,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想睡过去。
迷糊间,他隐约又见着几个影子从天而降。
他都懒得再挣扎,心里只骂。
我真点背,选的个什么突破口,弄死一个又来好几个。
是不是玩不起?
下次不找蜻蜓了,受不了。
“咦,沟里怎么躺着个人?呀,不是吧,这石板下面还压着个一级墟兽!才刚死!嘿!捡到便宜了。”
任重耳朵里冷不丁响起个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宛如天籁。
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刹那间,他分析出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这星球上真有人类!
终于见着活人了!
第二,对方讲的是普通话。
啊,我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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