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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看着人皮草俑消失在山头后,赶紧一溜小跑回到车子附近。
我拉开车门挨个看了看,连车底下都看了,一个人都没有,但车上的包都还在。
原本关着常首富姐弟的后备箱现在正大敞着,我打开手机手电筒照了照,后背箱里面倒是干干净净的,我刚要走,却发现后备箱下地面的石头上有一些褐色斑点,我用手指蹭了一下,细看上去透着血色,带着股铁锈味。
应该是血,而这些血迹一直淅淅沥沥地延伸到河边,终点是常首富倒下的位置。
看样子是有人在他走出后备箱的一瞬间杀了他。
“地上有只鞋!”
郑义站在南边一点的位置,指着地上一只灰色运动鞋。
这只运动鞋比我们的鞋小不少,应该是那两个女学生中的一个,看来这些人走得很匆忙,不然不会连鞋都顾不上。
除了鞋,地上还有点儿衣服布料,乱七八糟的看样子像是撕下来的。
郑义看着这满地狼藉感叹了一声:“看来这是发生了一场大乱斗啊。”
“管他大乱斗还是5V5呢,把包都背上,防身的拿好,咱们得去四周找一找。”
好在包都在,充电宝、手电筒什么的都有,总比啥也没有强,那些人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儿,我们总不可能待在车里干等着。
我们绕过来的一路上也没看到他们的踪迹,眼下就准备继续往南走,
郑义还把那只鞋捡了起来,边往背包侧兜里塞边说道:“哥哥们,他们这是出了什么事儿啊?咱们刚才看见的那些东西就已经够刺激了,他们会不会碰见更刺激的?”
我掏出手电筒握在手里,顺便帮郑义整了整背包:“这个谁知道,但是我现在觉得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根本不咋把咱们这伙人放在眼里,到现在一个手指头也没往咱们身上戳,对三舅妈他们来说最危险的没准儿是那几个人,常小盼要真是从二十来岁就开始当人贩子,那她还有什么事儿是干不出来的。”
陈志领着陈小花走在我身边,皱着眉头思索着:“这个常小盼说她的身世到底是真的假的,看她那个样子我感觉像真的,她会不会是被逼疯掉了。”
我伸手弹了陈志一个脑瓜崩:“三十多岁人了怎么这么单纯,真的假的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大部分人过得都不如意,但是没几个会一条路走到黑,就像你一样,你有你的困境,但你的选择是跑远点儿重新开始,你也可以把你前妻和大舅哥打包卖了,你怎么不这么做?”
陈志摇摇头:“不想跟他们两个扯,没得啥子意思,我出来过后开心得多。”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就是说啊,你把十个人放进同一个环境里也能长出十个样儿,卖人和杀人一样,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很难迈出这一步,我看这个人就是骨子里头带着坏呢,真那么有种,谁让她受气她就报复谁去,折腾别人算什么德性。”
陈志一脸受教,随后抬起头说道:“乌眼儿哥,照你这个说法,我觉得剩到起的那些人好危险哦。”
其实我心里也没底,三舅妈他们再怎么说也是做正经生意的人,再疯也疯不过那些亡命之徒。
我望向四周,黑压压一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们,想着这里心里不免焦躁。
我们几个都不说话了,四周静悄悄的,只剩走路时踩石子的“咯吱”声,还有陈小花的小羊蹄“吧嗒吧嗒”的走路声。
诶,慢着,陈小花?电子狗!
对啊,说好的“警羊”怎么能不用呢?
我一把将郑义好不容易塞进书包的鞋子掏了出来递给了陈志:“去,给陈小花闻闻,让它带咱们找人。”
陈志一开始还有点儿没反应过来,随后眼前一亮,说实话我们潜意识里已经有点儿把小花当成小人儿了,一时间都忘了它作为动物的特性。
陈志接过鞋子低头就往陈小花脑袋旁边递:“来嘛,幺儿,帮哈忙,你去找哈这个鞋子的主人噻。”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陈小花把头一歪来了个潘式闪避,扭着屁股就走了,留下陈志尴尬地站在原地。
“小陈哥,你的犬子有点牛诶。”郑义凑过贱兮兮地浇了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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