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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值得啊。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的人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地打招呼,有得寒暄,从大爷大妈一直问候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愁眉苦脸地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都挑花眼了。”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合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番,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什么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地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品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不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吗?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地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我又不是蟑螂,可以单性繁殖。连个某生活都没有,你倒怀一个给我看看!”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石化了。
倒不是觉得自己说话太狠,伤着陈默的自尊心,我跟他说话向来都是这样字字见血,他也没这么小气。
我知道自己太阳穴在突突跳,我知道问题大条了。
这个月我那亲戚没来,我还以为是搬家累的,要不就是跟着迟非凡成天胡吃海喝,吃成了内分泌失调。反正我原来日子也不准,迟个十天半月也不是没迟过。可是今天我恐慌了,我越恐慌越算不清楚日子,到底是迟了十五天,还是二十天?
迟了不是问题,问题是还真有某生活,就是我搬出来之前那天晚上,我估计陆与江是气昏头了,才会染指我这个前妻。因为结婚后陆与江一直不想要孩子,所以原来防患未然的事全是他在做,上次估计他是真气急败坏了,把这事给忘到了九霄云外。
半路上见着药店,我就告诉陈默停车,“我去买点儿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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