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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午膳,罗景宁就满血复活了。
湖县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午时居然露出了太阳的笑脸。
“真是天公作美,咱们不能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走,逛街去了。”
秋葵早早就去找莫来要了银子,罗景宁兴高采烈,再也坐不住了,带着人就往街上去了。
莫来看她们出门了,不禁和莫去嘀咕:“这是怎么回事?天气放晴,咱们不是该赶路吗?”
莫去带着鄙视看着他:“你这脑子,以后要多想一想男女之事了。爷娶妻了,能和之前一样吗?”
“我知道爷娶妻了,这和赶路有什么关系吗?”
难道娶妻的男人就不能赶路了?如今才过午时,他们现在出发,还能多走半天的路程。
莫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兄弟,娶妻的男人,和之前真的不太一样的,你多学着点,别哪天夫人嫌弃你了,爷看你也不顺眼。”
莫来根本就不相信。
他跟了爷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会被爷嫌弃呢?
罗景宁兴致勃勃,没想到,这个县城实在没有多少值得逛的地方。漫无目的走着走着,她看到一家古玩店,就拐进去了。
店主看到她衣着鲜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夫人,立刻笑脸相迎。“这位夫人,您看看,小店的东西物美价廉,不买就可惜了。”
罗景宁随意点点头,四处走走,还真看上了一个手串。
手串是用中粒珍珠和翠玉间隔成串,翠玉为椭圆形,鲜绿耀眼。白色的圆粒珍珠镶嵌其中,晶莹粉白,和翠玉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热闹明丽。
她拿起来,戴在手里,触感清凉,很舒服。
“这个怎么卖?”
店家笑呵呵地说:“夫人眼光真好,这个东西在我们县里是独一份的,是小店好不容易从南边进的货。手串戴在夫人身上,那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说了一长串的话,他才报了价:“手串二百两银子,一点都不贵。”
这个价格,不算太离谱。
罗景宁就算不识货,也看得出,珍珠和翠玉的色泽欠佳,不算上品。手串用的翠玉不过是边角料打磨的,她看上它,不过是觉得颜色搭配得当罢了。
秋葵正要付账,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说:“我出三百两,这手串我要了。”
回头一看,两个妙龄少女迎面走来,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绿衫女子,她的皮肤略黑,五官端正,还算清秀,只是脸上的倨傲的神色让人十分不喜。
不过,她身边的姑娘,身着月白色短衫,淡雅怡人,鹅蛋小脸上一双杏眼,十分可亲。
月白色衣服的姑娘名叫温玲,和曹安安是一对表姐妹。她不好意思冲着罗景宁笑笑,然后对曹安安好言相劝:“表妹,这位夫人已经买了,咱们再看看别的东西吧。”
可是,曹安安却十分任性:“我不管,我就要这个手串。”
曹安安双眼盯着罗景宁,只见她肌肤白嫩如玉,一身亮丽的粉色罗裙,亭亭玉立站在那里,娇美动人,不免心生嫉妒。
这个女人,长得如此好看,比温玲更加美丽。曹安安因为自己长得黑,一向最讨厌皮肤白皙的女人,温玲是其中之一,没想到,眼前这个女人,肌肤胜雪,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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