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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祝家她虽然只是个三等的丫鬟,却也不愁吃喝,虽然外人说起来都觉得下人日子不好过,但那也是针对最底层的粗使婆子小厮,她们这些正当妙龄的多少都有个盼头,不至于亏待太过。
后来跟了四姑娘做陪嫁,一跃成为跟前得脸的丫头,日子就要比从前好上十倍不止,活不多月钱却比从前多上一倍,平日里又有赏钱。她也没什么别的心眼,只想着到了年纪,脱了籍配个良人,还在四姑娘跟前服侍,一家老小都有保障。
她想起方才那个叫阿芙的姑娘,看起来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险些就要嫁人了?
京城姑娘家留到十八九岁,甚至二十岁也不少见,极少有十二三就出嫁成亲的,那才是刚到相看人家的时候。
祝春时也想到了这里,无可奈何地摇头:“都是家里穷没办法闹的,再者说姑娘家大多都不比男子有力气,很少能靠自己种地生活,可不是就要嫁人吗?”
当初她的生母不也是同样如此?家中穷困得吃不起饭了,只好自卖其身。做人妾室好歹饿不死,遇见个稍微好些的主母,这辈子也能过得舒服些;若是倒霉主家都不是好的,也能做个饱死鬼。
“夫人看得明白。”洪青黛笑了笑,她从小跟随爷爷行走在乡野间,像阿芙那般年纪就出嫁的姑娘没有上百也有几十,早就见怪不怪了。
祝春时笑看了眼停笔的绿浓,抬了抬下巴示意她接着写。
绿浓顿时愁起脸来,继续苦大仇深的描红。
直过了半个时辰,也还不见阿芙回来,祝春时又见外头太阳下去了许多,不似方才那般炎热了,便招呼了绿浓一声。
绿浓欢天喜地的收拾起笔墨来,倒让看医书的洪青黛轻笑出声。
“我瞧着绿浓姑娘是早就想离开了,人都轻快了些。”
祝春时瞥过去一眼,绿浓可怜兮兮的揉着手腕,配合她色若春花的眉眼,可谓是我见犹怜。
绿浓讪笑:“这字看起来简单,写起来实在太难了。”
祝春时闻言,只用卷起来的书隔空点了点她,却也不曾怪罪什么,写过字的都知道写起来磨人,但要没有这磨人的功夫,那字也就不好看了。
“洪夫子,救命啊,出事了——”
汤梅突然神色焦急闯了进来,嘴里喊着,看见祝春时的瞬间眼睛一亮,就要上前来拉她。
“这是怎么了,你慢慢说。”祝春时连忙拍了拍她,又从绿浓手里接过茶水来,让她顺气。
汤梅一口气喝干茶水,喘着粗气,指了指外面,“方才,我路过昌泰街的时候,看见……阿芙好像被人欺负了,她让我赶紧来找洪夫子。”
祝春时心里一惊,和洪青黛对视一眼,叠声让汤梅先坐着休息,便脚步匆匆的往外走。
汤梅惦记着阿芙,哪里肯休息,见状也跟了上去,顺便还能帮忙指路。
“可知道是谁找麻烦吗?”绿浓撑着伞脚步飞快,都险些没追得上祝春时。
汤梅也不遑多让,她平日里来往书院都得从城外走到城里,每天两趟的来回,腿脚格外利索,方才也就是担心阿芙岔了气才像个破风箱似的气喘吁吁。
“不知道,我路过的时候就看见被围起来了,本想进去把人拉出来,但是阿芙说洪夫子能救她,让我赶紧来找夫子。”汤梅忙道,“我跑出去后看了眼,有几人似乎是想动手动脚,但被周围做生意的婶婶们给挡住了。”
昌泰街挨着县学所在的昌乐街,距离登宁街也不算远,祝春时也心里着急,脚下的步子也不由自主的加快,胸口喉咙像是有火在烧,若非旁边还有洪青黛和绿浓能搭把手,只怕早就受不住了。
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走到汤梅所指的位置,也花去了大概一盏茶的时间。
那里此时还有三四个小厮打扮的人和旁边的商贩横眉怒目僵持着,阿芙藏在一个中年妇人身后,瑟瑟发抖的看向不远处,那边站着个宝蓝色交领直身锦衣的青年男子,二十来岁的年纪,头戴方巾,手里拿着把扇子不耐的扇风。
“夫子!”阿芙眼睛尖,很快就发现了疾步而来的祝春时等人。
那不耐烦的蓝衣男子顺着看了眼,街上不是贩夫走卒就是几个女子,没见着什么读书人,直到祝春时洪青黛走到跟前,才发现那小丫头叫的夫子居然是两个女人。
他顿时用折扇指着她们哈哈笑了起来。
“还以为是什么大儒先生,原来不过是两个女人,也配称夫子?”他不屑的看了两眼,语气轻蔑,“真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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