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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彬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二狗想到,我们走的时候你能送我们吗?”
二狗想了想,道:“我肯定要送大哥、大嫂啊,山上没信号,你们下山之前去村西边第一家,我要是不在家的话你们就下山,到山脚下的时候打给我,我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到。”说完之后他跟叶剑彬互相留了电话。
叶剑彬记下电话号码之后笑着说道:“二狗兄弟,谢谢了,那我们先走了。”
“谢啥呀,大哥、大嫂路上小心,我去修车了。”
高美月顽皮地看着叶剑彬,用嗲死人不偿命的声音说道:“老~公~,走啦,人家都着急了嘛!”
叶剑彬把食指勾起来在高美月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走吧,老~婆~!”
两人走了几百米土路之后,高美月嚷嚷着太累了,叶剑彬低头一看,她的皮鞋虽然是中跟的,但是在这复杂的土路上面走路确实很不方便,搞不好还要崴脚。
把她扶到山脚下的一块大石头上让她休息一下,叶剑彬打开了她的黑色手提包,开始翻找着。
“姐夫,你干什么?”高美月满脸羞红地抢过皮包。
“我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鞋了。”叶剑彬无辜地说道。
高美月这才明白过来,“里面只有一套昨天的连衣裙、一双红色高跟鞋、再就是我的小内内了,你还要全看啊?”
叶剑彬也觉得自己刚才有点鲁莽,不过在他看到高美月的内衣的时候赶紧停止了翻找。
“那怎么办啊?我的鞋你也穿不了。你这个样子没法爬山的。”叶剑彬无奈地说道。
“谁知道还要爬山啊?这是什么鬼地方?烦死了!”犯了大小姐脾气的高美月抱怨道。
他们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从山路上走下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看他们两人愁眉苦脸的样子,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你们怎么了?”中年妇女热心地问道。
叶剑彬回头打量了一下来人,只见她皮肤黝黑,五官算不上漂亮,但是给人一种可以信赖的感觉,身材较为丰腴,应该是经常在田里劳作,并不像高美月那样看起来就弱不禁风的样子。
“你好,大姐,她穿了皮鞋,没法爬山,所以正发愁呢。”叶剑彬无奈地解释道。
女人听了之后看了看高美月,随后又看了看她的脚,于是她很淳朴地笑了笑,道:“城里的姑娘都爱美,这爬山路哪能穿这个呀?小伙子好福气,看你这媳妇多俊啊。”
叶剑彬急忙陪笑道:“是啊,我说她,她还不爱听。”转头看了高美月,道:“你看,人家大姐也这么说你吧。”
高美月依然发着大小姐的脾气,“哼”的一声扭过身去,不看叶剑彬了。
叶剑彬又笑了笑,道:“呵呵,没办法,就是脾气大。”
女人抿嘴笑了笑,“这么漂亮的媳妇,你自然要好好疼人家了,今天算你们幸运,小伙子,跟我来。”
叶剑彬心中一阵诧异,让自己跟着她干什么呢?不过好像对方是想帮忙的,于是他赶紧跟上去。
山脚下停了差不多八九台车,基本都是货车,估计是平时运货的,先走修路只能停在这里动不了了,还有一台捷达和一台夏利小轿车,都很多年了,看上去就很旧,估计是山上村民的私家车。
女人带着叶剑彬走到了那台捷达后面,她掏出钥匙打开了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个鞋盒子,“小伙子,你去给你媳妇试试,看看合不合脚,这是新的,我本打算送给我侄女的,还没送,就遇到你们了。”
叶剑彬连忙道谢,拿着鞋盒子就跑到高美月面前蹲了下来,伸手就给她脱鞋,高美月先是一惊,不过既然脚都被抓住了,那就随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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