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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十年,岁月峥嵘,十万将士埋骨边关,那一年,他也险些留在那黄沙大漠,身不得归,从此以骨守国门。
那年,他比她大一岁,十七,多少儿郎最热血的年纪。天下人皆道他以八千骑兵突袭勒丹牙帐,歼勒丹三万骑兵,杀突答王子,却不知随他出关的将士有两万,他们埋在了那大漠黑风里,黄沙为冢,尸骨难还。天下不知,那八千骑兵也险些埋骨大漠,是他笑坐黄沙,割肉饮血,激了士气,多撑了那一日,终等来了绝处逢生。
大军在水源地休整了三日,他热症了三日,突袭勒丹牙帐那日,他负伤冲杀在前,一箭射死突答王子,士气沸腾,勒丹兵大乱,那一战胜后,他回到关城,休养了整整三个月。
他回来了,却有太多将士没能回来,大漠之上处处英雄坟,伴着那日暮关山,遥望国门。
“这个时候,果然还是有酒好!”元修一笑,看了暮青一眼。
他也不知为何与这小子说那些往事,许她是西北军这些年来被军中奉为传奇的又一人物,英雄寂寞,大抵……有些相惜之情吧。别人不懂,许她能懂。
“你在府里多住两天,待将呼延昊放出城去再回。”元修道。青州山、呼查草原、大将军府,她三败呼延昊,以呼延昊的性情,不会放过她。只要他还留在关城中,他就不能放她出将军府,呼延昊擅长暗处下手,无缝不钻,他需防止她遇险。
暮青早料到如此了,她只点了点头。
“三更天了,回去歇着吧,过几日就忙了。”元修叫暮青去歇着,自己却负手立在灵堂外,似没有要去歇息之意。
暮青望了他一眼,月色蒙着黄沙,白烛清冷,男子负手,夜色里亦见乾坤朗朗,铁骨铮铮。他是元家嫡子,士族子弟,依大兴律,士族子弟不从军营不入学堂,依旧可在朝谋官。凭他身份之贵,本不需来这边关苦寒之地杀敌守国,只需在盛京过那繁华安逸日子,此生富贵已极。但富贵磨不灭男儿报国志。
那场战事他未讲完,但最险的怕是在他割肉后,脱水失血,能活下来只能说算他命不该绝。那天下传闻中的战神,亦曾有过险境,亦曾有过那段艰苦岁月。
边关十年,他磨了那身贵族矜持娇气,与将士们同食同寝,一条河里洗澡,磨出了一身昂扬豪气,渴饮胡虏血,战场杀敌笑,将士保家卫国,管他何处为冢!
她少有敬佩之人,元修当为其一。
暮青下了石阶,走了三步停了下来,回头见元修还立在灵堂外,终是忍不住道:“大将军。”
“嗯?”元修一愣,转过头来。
“我曾经办过一件案子,有一人家中亲眷报官,怀疑家中有人被贼人所害。捕快寻去那贼人家中,只在家中找到了那人的头颅和手脚,身子其余部分挖地三尺也未寻着。后来那贼人招供,他将尸身切成了小块烹煮,一些丢出去喂了野狗,后来因太多了,便下锅焖炒,送了街坊四邻。”
其实,这是她前世办的案子,案子破获后,她的那群同事们便再也不吃邻居送的饭菜,尤其是肉菜。
元修:“……”
所以?
她说此事的用意是?
“世上凶手多矣,不明情况下吃了人肉的不止大将军一个。”
“……”
“那些百姓吃了一盘,大将军只吃了一口。”
“……”
黄风吹过,元修低头咳了一口,“多谢。”
他总算听懂了,她在宽慰他,只是……好与众不同的宽慰。
“不谢。”暮青点头,淡道。
“咳!”元修低着头,咳得更厉害。
“齐贺还在府中,大将军风寒的话,寻军医瞧下,末将先回了。”暮青说罢,便转身走了,一路再未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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