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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教育下学到的东西,是永世也不会忘掉。
当时老兵们一见斥候骑兵射出火箭,就马上冲了上去,而新兵则愣了一下。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时,新兵肯定也会马上冲上去。这就是血的经验。
康斯腿上和手上都被射中了几箭,他一中箭就马上拔出,当然有些箭是射入骨头的,拔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但他现在还不能死,因为自己还能动。他认为把力量、鲜血都用尽流尽的那样子死去,才算对得起自己身为一个士兵的身分。
拔掉箭,是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翻滚的动作,当然这些动作不能有规律,不然敌人会瞄准起身的地方射的。后面就有几个做规律跑动的新兵被射死了。
至于为什么看到斥候骑兵要马上冲上去呢?他们是弓骑兵,无论是逃还是站着不动,都会被敌人追上射杀。
投降?斥候骑兵是不接受投降的。只有冲上去杀掉他们,才能把伤害减到最低。
康斯已经冲到一名骑兵面前,那名侧着马身进行射击的斥候骑兵,已经拉满弓弦,瞄准康斯的胸口松弦射去。
如果瞄准脑袋的话,很容易就可以闪过,但这么近的距离,射向没有盔甲的步兵身上,肯定是一箭穿胸。
那名斥候骑兵在射出箭后,还没来的及高兴,却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从脖子源源不断的流出来,而且感觉到喉咙里有件冷冷的金属物体。
“怎么回事?那个步兵没死吗?”骑兵知道自己中剑了。
看了一下那个步兵,只见他那拿剑的手臂上插着一支箭,那箭已经射穿了他的手臂。没想到,这个士兵还能用这样的手杀死自己。
斥候骑兵用最后的力气吐出三个字:“你够狠!”就倒下了。
康斯在千钧一发时,用握住剑的手档住了那支要命的箭矢,同时顺势刺入对方的脖产。
现在右手暂时不能用剑了,为啥不用左手?左手不够灵活,要是慢一点的话,肯定没命。
时间紧迫,康斯没机会拔出箭,马上扔掉剑,捡起那名骑兵的弓与箭。
搭弓拉弦瞄准,用力的时候,手臂肌肉压缩到肉体内的箭身,那种痛楚,让康斯冷汗直冒。
康斯在松手射出一箭后,咬着牙马上又抽箭拉弦进行连射。
箭术是他少年时在野外求生的技能,当时那把弓是在一个战场捡拾的,至于箭支则是自己削制的。现在这把也是在战场捡的,也是为了求生而射箭。但不同的是,当时的目标是动物,现在则是人。
连续几箭,边上的几个斥候骑士中箭倒下了,其余的斥候骑兵马上转过箭头,瞄准康斯射来。
康斯忙就地滚开,那些箭头都钻入地面,猛烈的晃动着尾翼。
康斯虽然躲过了攻击,但那支插在手臂的箭,却随着他的滚动而来回移动,痛得康斯豆大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在那些骑兵转移目标时,老兵和新兵就利用这一瞬间全力冲了上来。
一片刀光剑影过后,剩下的三十来名斥候骑兵,都被砍死在马上。
弓骑兵让轻步兵近身等于一只脚踏入了地狱,近战对于专职的弓骑兵来说,是毫无用武之地的。
看到斥候骑兵们都死去了,康斯才咬牙折断箭支,从两头拔出来,整个手臂都肿起来了。
其他还活着的上兵围在康斯身旁,十个小队长完好无损,不愧是杀敌最多的老兵,而除去小队长的老兵则牺牲了近十个,还有十三个幸存,而近七十人的新兵则只剩二十七个了,其中两名中队长中只有一个存活下来。
虽然康斯的满编大队变成了中队,而且这次新兵的死亡率超过百分之六十,但跟以前部队新兵耗损率的百分之八十五来比,真是好得多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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