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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你扪心自问:“你怎么干出这种事来了呢?”我对艾米一直忠心不二,如果在酒吧里有个女人举止太过轻浮,如果她的触碰让我感觉有点儿飘飘然,那我会借故早点儿从酒吧里走掉。我可不是一个背着太太劈腿的家伙,我也对不忠的人们没什么好感——劈腿的人们既不老实也不尊重人,一个个小肚鸡肠,是群被宠坏的家伙。我一直没有向各色石榴裙低头,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快活着呢。我不愿意承认答案是如此简单,但我这辈子都一直逍遥快活,而眼下我却不太开心,结果眼前又冒出了一个安迪,下课后还流连着不肯走,非要问我一些关于我自己的问题——艾米就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至少最近没有问过。安迪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有点儿分量的人,而不是那个丢了工作的白痴,不是那个忘了把马桶座圈放下去的傻蛋,也不是那个什么也做不到位的蠢货。
有一天,安迪给我带来了一个苹果,一只红蛇果(如果我要为这场外遇写本回忆录的话,我就会把书名叫作“红蛇果”)。她请我看一看她写的故事,那是一则人物简介,主角是圣路易斯一家俱乐部里的一位脱衣舞娘,读上去活像《阁楼论坛》杂志上刊载的报道。在我读报道的时候,安迪一边吃着送给我的苹果,一边俯身越过我的肩膀,嘴唇上莫名其妙地沾着几滴蛇果汁。那时我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天哪,这女孩是在施展招数勾引我哪”,我顿时傻乎乎地吓了一跳,顷刻间摇身变成了上年纪的本杰明
布拉多克,正在面临女人的诱惑。
安迪的招数确实生了效,我开始把安迪当作一根救命绳、一种机遇、一条出路。等到回到家中,我会发现艾米缩成一团躲在沙发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墙壁,一句话也不说,等着我开口打破僵局。她总是玩不腻这一套,从来不肯先开口打破沉默,反而一直在等我猜她的心思:今天能用什么哄艾米开心呢?我在心里暗自琢磨,安迪可不会玩这一套,安迪听到这个笑话会哈哈大乐,安迪会为这个故事捧场,那副架势仿佛我对安迪知根知底。安迪是个善良、美貌、双峰傲人的爱尔兰女孩,来自我的家乡,毫不装腔作势,一天到晚开开心心;安迪还坐在前排听我教授的课程,看上去显得很温柔,对我兴趣浓厚。
当想起安迪时,我不会像想起自己的妻子时那样感觉腹中翻江倒海——我一直害怕回到自己的家,那个家并不欢迎我。
我开始做起了白日梦,想象着这段情缘会如何拉开帷幕,我也开始渴望安迪的爱抚,没错,就是这么俗套,简直像20世纪80年代一首蹩脚单曲里上不了台面的唱词。我希望安迪来爱抚我,我希望有人来爱抚我,因为我的妻子不肯让我爱抚她:在家里,我的太太好似一条鱼一样从我的身边溜过,一闪身躲进了楼梯间或厨房里,让人伸出手也摸不着;我们一声不吭地看着电视,一个人坐着一个沙发垫,仿佛那是两艘各不相干的救生筏;在床上,她转身留给我一个后背,用毯子和床单把我们两个人隔开。有一次,我在夜里醒了过来,又心知她睡得正熟,于是伸手把她的吊带拨到了一边,用自己的脸颊和一条胳膊贴上了她那光溜溜的肩膀。那一晚我简直无法入眠,心中充满了对自己的憎恶。后来我下床在淋浴间里打了一回手枪,一边自慰一边想着艾米,想着她以前望着我时那副勾魂的样子,想着那双垂下眼帘的眼睛,那双眼睛曾经让我沉迷,让我感觉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打完手枪后,我一屁股坐进了浴缸里,直愣愣地瞪着一摊精液,我的“小兄弟”可怜巴巴地躺在左侧的大腿上,好似被冲到岸边的小动物。我在浴缸里感觉满腔屈辱,千方百计想要憋住眼泪。
就这样,我与安迪的情缘拉开了帷幕,正赶上四月初那场突如其来、没头没脑的暴风雪。噢,不是今年四月,而是去年四月,当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干活,因为玛戈要去照顾妈妈——我们总是轮换着留一个人在家里陪妈妈,看看难看的电视节目,这个人也就用不着去“酒吧”上班。妈妈已经撑不了多久了,她连这一年都熬不过。
事实上,那天晚上我心情大好:妈妈和玛戈正依偎在家里看安妮特
富尼切洛主演的一部海滩电影,酒吧里则热闹非凡,仿佛每个人都心情正佳。美貌小妞对长相平平的男人们颇为和气,人们动不动就没头没脑地为陌生人买酒喝,到处喜气洋洋,一眨眼就到了打烊时间,酒吧里的客人一股脑儿涌了出去。我正要把门锁好,安迪却猛地推开门走了进来,差点儿一头撞到我的身上,我能闻到她的呼吸中有淡啤的甜香,一头秀发散发出柴火的烟味。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呆了片刻……知道吧,当你从来都只在一种场合遇见某个人,要是这个人出现在另一种场合的话,你恐怕一时也回不过神来。此时此刻,安迪居然在酒吧里,那也行啊,她放肆地笑出了声,一把将我推进了屋。
“我刚刚遇上了一场糟糕透顶的约会,你必须陪我喝一杯。”她那一头秀发隐隐地积着雪花,可人的雀斑闪着光泽,双颊泛上了两团粉色的红晕,仿佛有人刚刚在她的脸上掴过几掌。她的声音让人想起毛茸茸的小鸭子,刚开始听上去可爱得要命,最后却拖着一缕极为性感的余韵,“求你了,尼克,破烂约会败了我的胃口,我好歹得换一换心情吧!”
我记得当时我们两个人一起放声大笑,而我暗自寻思着:眼下我正跟一个女人待在一起,听她咯咯地笑,这情景轻松得让人飘飘然。安迪身穿一条仔裤,搭配着一件
V领羊绒衫;她穿仔裤比穿礼服更加美艳,面孔和身体都流露出一种恰到好处的不经意。我站到吧台后,她坐在酒吧的一条高凳上,打量着我身后的一排排酒瓶。
“你想喝点儿什么,女士?”
“随你挑,让我开开眼界吧。”她说。
我“嘘”一声作势吓她,一双嘴唇跟着噘了起来,仿佛要接上一个吻。
“现在随你挑一种酒,让我开开眼界。”她俯身向前,让自己的乳沟冲着吧台,双峰显得挺翘傲人。安迪戴了一条细细的吊坠金链,那吊坠滑进了她的毛衣,滑到了她的双峰之间。“别犯贱,别做美色当前就流口水的家伙。”我暗自心想。
“你喜欢什么口味?”我问道。
“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
就是那句话打动了我的心,我喜欢那句直来直去、简简单单的话;我愿意相信自己可以讨得一个女人的欢心,而且这事易如反掌。“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那一刻,我感到心中涌起一阵铺天盖地的轻松,于是我明白自己不再爱着艾米了。
“我不再爱我的妻子了,一点儿也不爱,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沾染一根情丝。”我一边想一边转身拿起两只平底玻璃杯,做了我最喜欢的饮料“圣诞之晨”,那是热咖啡加上冰凉的薄荷杜松子酒。我跟安迪喝了一杯,她打了个颤,放声笑了起来,我又为我们两个人满上了酒。打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我们一直在一起喝酒,其间“太太”这个词从我嘴里冒出来过三次,因为我正在端详着安迪,暗自想象着她衣衫尽解的一幕。提起“太太”是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那是我对她的警告: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安迪坐在我的面前,用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我微笑。
“陪我回家吗?”她说。刚才她曾提到自己就住在市中心附近,还说她会时不时拐到酒吧来跟我打声招呼……话说回来,她有没有提到过自己住的地方离酒吧有多近?我的心已经进入了角色,在一幕幕白日梦里,我已经一次次漫步走过屈指可数的几个街区,走向安迪家那栋平淡无奇的砖砌公寓,因此当我突然间抬脚出门陪着她回家的时候,一切看上去都那么顺理成章,我的脑海里并没有敲响一声警钟,告诉我“这件事很反常,我可不能这么做”。
我顶着漫天风雪陪她回家,还帮她重新整理好身上的红色针织围巾:理了一次,理了两次,到了第三次的时候,我总算找到了对付围巾的门道,我们两人的面孔贴得很近,她的脸颊上泛起了两团喜气洋洋的粉红色。那一瞬间原本难得一遇,但当时偏偏集齐了一切契机,不管是安迪与我的一番对话、几杯酒、一场暴风雪,还是那条围巾。
于是我们同时伸手搂住了对方,为了借力,我还把她压到了一棵树上。这时细长的树枝“哗啦”一声朝我们的脑袋上倒了一蓬雪,那一刻真是又吓人又好笑,但这场虚惊让我更加急迫地想要爱抚她,想要在瞬间摸遍她的全身,于是我伸出一只手进了她的毛衣,另一只手滑进了她的两腿之间,她并没有拦住我。
她从我身边抽开身子,牙齿咯咯作响,“跟我上楼来吧。”
我顿了一顿。
“跟我来,”她又说了一遍,“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算不上有多**,反正第一次只能算表现平平。我们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不同的节奏,一直不太合拍,再说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了,于是我很快就一射如注,接着一鼓作气用逐渐泄气的“小兄弟”在她体内抽动了三十秒,直到自己完全松弛下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三十秒,恰好让她也得到了满足。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还不算糟糕,但颇有几分令人失望、虎头蛇尾,女孩们在这种时候也必定有这种感觉:“闹了这么大个阵仗,结果就是这样?”但我喜欢安迪用身子紧贴着我,我喜欢她跟我想象中一样柔软,还有一身娇嫩的肌肤。“真是年轻啊。”我偷偷摸摸地想道,心中浮现出艾米坐在床上怒气冲冲往身上涂润肤露的一幕。
我走进安迪的浴室,先撒了泡尿,随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强令自己把话说出了口:“你是个背着老婆劈腿的家伙,你没有守住男人最基本的底线之一,你不是个好男人。”可这些话并没有让我心神不宁,于是我暗自想道:“原来你还真不是个好东西。”
说起来,有件事才真是让人后背发寒:如果那次翻云覆雨真的棒得不得了,那可能就是我唯一一次不检点了,可惜那次欢爱也就勉强说得过去,而我却因此成了一个出轨的男人。我可不能让自己的贞节牌坊砸在一场“勉强说得过去”的欢爱上,因此我心知安迪和我之间还有下一场,于是当时我并未向自己承诺再也不犯事了。结果我们的第二次欢爱颇为惬意,第三次则极为**,不久之后,安迪就变成了艾米的对立面——有血有肉的对立面。她跟我一起放声大笑,她逗我笑,她不会立刻跟我回嘴,也不会对我放马后炮,从来不会对我怒目而视。跟她相处很容易,真是他妈的太容易了,于是我暗自心道:“爱情让你想要完善自身……这话没错,没错,但话说回来,也许爱
(我指的是真爱)也会允许你做回自己。”
我本来打算告诉艾米,迟早总有摊牌的一天嘛。可我一直瞒着她,瞒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然后巴不得再多瞒几个月,主要是因为怯懦。我受不了那番向艾米交底的谈话,受不了必须给出解释,也无法想象与兰德和玛丽贝思讨论离婚事宜的一幕——不消说,到时候我的岳父母肯定会插手这件事。但说实话,其中也有几分是因为我身上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倾向,我居然能够这么看重实际(换句话说,也就是利己),几乎有些可笑。我没有向艾米提出离婚,部分原因是:当初是艾米出钱资助我开了“酒吧”,基本上“酒吧”属于艾米,离婚后她一定会把“酒吧”收回。我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孪生妹妹再一次失去生命中的几年光阴,却还要挺起胸膛去勇敢面对,因此我对这种惨兮兮的婚姻听之任之,一心相信到某个时候艾米自然会接管局面,她会提出离婚,那我就能继续扮演好人了。
我想要摆脱当前的局面,却又不想担起罪责,这原本是小人所为,不过我越是上不了台面,就越加渴望安迪——如果我的故事被登在报纸上供陌生人作为话柄,安迪会明白我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是个卑鄙小人。“艾米会跟你离婚的,她不会让事情再拖下去。”我一直在想。但春去夏来,秋天降临了,冬天也降临了,我的劈腿史已经横跨了整整一个年头,我的情人变得有些不太耐烦,事情很明显,必须有人出手解决这件事。
“我的意思是,我爱你,尼克,不管发生什么事。”此刻安迪就在这儿,就在我妹妹的沙发上,这一幕真是如梦如幻,“我真的不知道还应该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蠢得很。”她边说便举起了双手。
“别这样,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什么可说的。”我说。
“你可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暗自心想,“我再也无法大声说出那句话了。”以前我贴着她的脖子喃喃不清地说过一两次,但眼下风声已经传了出去,又出了那么多事,我不禁回想着我们那段轰轰烈烈却又遮遮掩掩的地下情,暗自诧异自己居然对这段地下情如此大意。如果她的楼里有一个安全摄像头,那我肯定已经被拍了下来。为了接她的电话,我倒是特意买了一个一次性手机,可是语音留言和短信都会发到她的常用号码上。我还给她写过一则色情的情人节短信,眼下我几乎已经看到新闻上铺天盖地地登载着那条短信的内容,好家伙,我在短信里还用了“使人倾情”来跟“林中幽径”押韵呢。还有一点不要忘了
,安迪只有二十三岁。就冲着这些,我猜不少电子乐会随手把我这倒霉蛋的言辞和声音用上,甚至连我的照片也不放过。曾有一天晚上,我翻阅安迪手机上的照片,当时我满腔醋意和好奇,还有着几分占有欲,结果在照片上看到了她的一两个前男友,安迪手机里有许多关于他们的照片,男人自豪地在她的床上微笑,而我猜想有一天自己的床照只怕也会存到安迪的手机里(其实我还挺期待这一天),出于某种原因,当时我并没有为此担心,但眼下细想起来,那些床照说不定会被人下载,只要有人用报复的手指轻轻一摁,我的床照就会在顷刻间发送给百万公众。
“眼前的局势非常奇怪,安迪,我需要你耐心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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