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文忠撕开了酒封,他的鼻子凑到了坛口边缘。
李文忠撅着个屁股,像狗鼻子一样在坛子里嗅来嗅去。
嗅了好一阵,李文忠才停下来。
他一脸迷醉的神情,一转头看到朱樉以后,李文忠的嘴里骂骂咧咧。
“无商不奸,无商不奸啊。你小子年纪轻轻能攒下偌大的身家,看来你小子是黑心的奸商,简直奸猾到了极点。”
听到李文忠的话,朱樉立马不乐意了。
“保儿哥,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这酒确切的说不叫茅台,应该叫茅台原浆。这将近七十度的酒,直接喝到肚子里去会喝死人的。”
什么叫七十度的酒、八十度的酒,李文忠听不懂。但是他知道朱樉这小子的德行,是抠门他妈给抠门开门,抠门到家了。
李文忠笑骂了一句:“这么好的酒,你居然狠得下心往里面兑水。这不是暴殄天物,还能是什么?”
看到冥顽不化的李文忠,朱樉一脸无奈。后世有很多人跟李文忠一样认为,往酒里兑水的就是奸商。殊不知一些高度酒要保持口感,要让它适应大众化的市场。
往里面兑水用来稀释酒精浓度,是最简单的一种办法,同时也是成本最低的一种办法。
在一旁看了半天戏的罗贯中,对秦王口中的茅台原浆好奇不已。
他拿起酒坛往杯子里倒了一小杯,罗贯中一杯酒下肚就被呛的连连咳嗽。
“咳咳咳……”
罗贯中吐着舌头不停的哈气,他说道:“这些年来,老臣游历四方。还是第一次喝到这么烈的酒,这酒正如大王所言,直接饮下百害而无一利。”
听到罗贯中的话,李文忠眼睛一亮。
他拿起桌上的筷子,把筷子调转了一头。
伸到酒坛子里蘸了几下,李文忠闭上了眼睛,将筷子放进了口中细细品味了一番。
良久,李文忠睁开了眼睛,他哈哈大笑道:“在辽东有一种烈酒,名为烧刀子。烧刀子一入口犹如一团烈火在喉,因此而得名,老弟,你这坛酒虽然比烧刀子烈上不少,但是入口绵柔,一点都不辣喉咙,实在是酒中的极品。”
李文忠学精了,先倒了一小杯白开水,大概有四分之一。
再把茅台原浆倒满了杯子,他用筷子搅合了几下。
李文忠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咂了咂嘴,一脸享受的说:“用你的话说,我愿之为神仙酿。京城里醉仙居的仙人醉同你这酒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说完,李文忠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他惊叹道:“呸,仙人醉那玩意儿应该叫马尿才对。这些年去醉仙居,白费了老子这么多的银子了。”
李文忠这人除了女人,只有一个喜好。
那就是好酒,李文忠南征北战了大半生,天南地北喝过的名酒可以说不计其数。
但是像朱樉今天拿出的这两坛酒,他一辈子都没有喝过。
罗贯中学着李文忠的样子,用了半杯白开水兑着茅台原浆。
跟李文忠的豪放作风不同,罗贯中端着酒杯一小口接着一小口的细细品味起来。
罗贯中文人品酒的方式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看着他,朱樉暗自称叹:“不愧是写出《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这个架势真有几分诸葛丞相的仙风道骨模样了。”
品完了杯中酒,罗贯中眼带笑意,赞叹道:“李白有诗云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没想到这不毛之地,居然能有这等美酒。”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日更十章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