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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归于尽?
我什么时候竟然把他的血性激上来了?
我迅速的一闪。
其实我并不想杀他们,我只是想借他们找到南天而已,如果他们直直扑上来,我的刀正好切进他的腹部,到时候如果不想让他死,我还要去找救护车比较麻烦,所以,我一闪,接着一个侧身,那个家伙顿时也结结实实的摔了下去。
我正在庆幸没被他抓住,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扯住了脚。
低头一看,竟是刚才绊倒的那个家伙,他看见我看他,眯着眼睛嘿嘿的一阵冷笑,“小妞,跑不了了吧?”
他的手用的力气很大,我挣脱不了,干脆抬起另外一只自由的脚,重重的踩了上去。
那个家伙一声惨叫,顿时松开了手,口里却还在叫嚣着“兄弟,干死她,干死她,别让她活着离开!”
其实,我真的低估了他们醉酒的程度。
这句狠话传到那个摔倒的巨人耳朵里不知道演绎出了什么意思,那个家伙竟然趁我站立不稳的时候爬起来一下子拖住了我的裤子,我被他用力一拉,一下子摔到了他的怀里。
如果他清醒着,他肯定会在这个时候给我致命的一击,可是他没有,他的手竟然直接伸到了我的衣服里,想要撕扯什么东西,撕扯了半天也没有找着。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拿起刀,一下捅在了他的身上。
我被他压着,也不知道究竟捅在哪里,他闷哼了一声,我趁势一下推开他,从他的重压之下滚了出来。
那个叫嚣着要干死我的家伙一见同伴受伤,眼神都直了,咕噜一下爬了起来。
“我咬死你,贱货!”
他张着手,张着嘴,就像我扑来。
我才不会等着他来追我呢,撒开腿就往人多的地方跑。
那个家伙跑着跑着就慢了下来,我跑了三天街以后,那个家伙就不见人影了。
我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想多亏当时阿东对我的负重越野训练,否则我早被那个家伙抓住了。
整件事情有惊无险,我的目的也算达到了,这件事情一出,我这个孤家寡人在G市的混混里肯定出名了,想不惊动南天都难。
我的身上还沾着那个家伙的血迹,腥臭腥臭的,我觉得难受,就找了一个垃圾桶,在里面找了几件还算合身的衣服换上,把带血的衣服一扔。
我想回到旅店去洗个澡,可是刚到门口,就看到一大群人正手里拿着家伙等着我。
那些家伙一个个胳膊上纹着青龙白虎,脸上不是伤疤就是血迹,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我一看不好,扭头就跑,没想到这一跑,突然撞到了一个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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