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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无心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对,我记起来了,小丁猫。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丁思汉垂下眼皮,看自己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在圆桌下面摇来晃去:“你不觉得那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笑吗?”
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随即他挥了挥手:“算了,随便吧,反正我已经老了,下辈子再换个新名字就是了!”
无心对于故人的情绪总是难拿捏,有点高兴,也有点害怕:“你的儿子真够帅的,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大越像他亲生父亲,是标准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丁思汉在他身上耗费金钱心血无数,可他最终连个野鸡大学都没能读完。除此之外,他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很会对着他的阿爸发飙。丁思汉把他从小幼童养到了三十岁,展望前途,前途漫漫,只要丁思汉不死,恐怕还得把他养到四十岁五十岁。
“报应啊。”丁思汉把被烟草熏黄了的手指插到一头花白短发里面,缓缓的向后梳去:“当初我拿顾基当奴才,现在轮到他儿子把我当奴才了。”
无心听得很有趣味:“顾基呢?”
丁思汉轻描淡写的答道:“他中了风,偏瘫,我把他送到老人院里去了。”
无心不知道老人院是个什么环境,想了一想,还是想象不出:“老人院……好吗?”
丁思汉一摊双手:“里面全是一些没人要的老家伙,应该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花了足够的钱,让他能够住单人间,吃的好喝的好,也不会受护工的虐待。”
无心不再问了,改为专心审视丁思汉的面孔。对方眼角的皱纹和松弛的皮肤都让他感觉新鲜。他很久很久没有陪过一个人从小活到老了,对着面前这个一身娇嫩颜色的小老头,他双手做痒,恨不能去拍拍对方的脑袋。
丁思汉用鞋尖轻轻磕打着圆桌桌腿,对无心说道:“你想办法帮帮我的忙,让白大千把我的小儿子还给我。不肯还,借给我也行。我在云南揽到了一笔生意,急着用它。”
无心盯着他的脸,忽然问道:“精神分裂症真的好了吗?”
丁思汉没言语,只抬手又用力的按了按胸口,仿佛随时会有活物破胸而出。望着上方一排极长的凤尾竹叶子,他沉默了片刻,末了答道:“她很麻烦。我真怕她会伤害我的家人。”
然后他望向无心:“我是说丁丁。我没有正式结过婚,只有丁丁一个儿子。”
然后他将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了大腿上,悠然神往似的去看远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没有钱丁丁会饿死。幸好我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否则做一个永远都不能退休的老家伙,真是太可怜了。”
无心低头对着桌面,看桌面倒映出了大厅天花板上的点点灯光:“我也不能退休,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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