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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说了一句,便不再言语,暗自想着,去喝点酒也没什么不好,至少短时间内,酒精可以让人忘却很多烦恼。
深夜里。
在喧嚣的城市里,这里热闹非凡。
印象较为深刻的,是野草还未解散时,那个叫做卷毛的吉他手总会趁着老板不在,唱起《葫芦娃》,然而,现在再想去听,都再也听不到了。
张峰说的对,在潜意识里,我喜欢活在过去。
下午时分,酒吧里人已经不算少,大部分都是慕名而来的游客,也有像我这样辛苦活着的失意者,能在这聚集的人,几乎都是想通过酒精、音乐、人群,来忘却烦恼。
就跟我和张峰一样。
寻到一处卡座,坐下之后,向服务生要了两瓶百威,在等待的间隙,我再一次发问:“丫到底说不说,酒吧我也来了,怎么没见着惊喜?”
张峰摆了摆手,“你就不能等等?”看了眼手表之后,他道:“快了,你就放心吧,我什么时候坑过你?”
“说真的疯子,是不是你新钓了一个姑娘,你把人约来了,然后怕林瑶发现,拿我当挡箭牌?”
“你以为我是你?”
张峰不屑开口:“像我这么纯情的人可不多了。”
“呵呵。。。是谁教我的,陌生男女间,没有一炮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两炮?”
被我说的老脸一红,他干咳了声,说道:“那会儿不是年轻吗。”
懒得理会,这个时候服务生也将啤酒给我们送了过来,“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在炎炎夏日里,浑身通透。
自在。
如果生活每天都会这样自在该有多好?
嘴角上扬,却是苦笑。
我又想到了那一万八千块钱,这笔钱就像一座山一样的压在胸口,让我喘不过气,呵呵,都说钱是王八蛋,可它长得真好看!
或许,这也是生活托付给我的磨难,当我经历过后,才会长大?
“想什么呢?”
张峰见我正在发愣,问道。
“哦。。。没什么。”
就在这时,台子上响起了伴奏,他碰了我一下,冲着台上努了努嘴,“惊喜来了。”
“嗯?”
疑惑一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台上,站着一个相当清秀的男人,白衬衫,破洞牛仔裤,却做着一件相对而言很疯狂的事情。
半漏着胸肌,手里正肆意的弹奏着吉它,清爽的短发,炯炯有神的眸子中闪烁着容易让姑娘为之疯狂的色彩,180左右的身高,蹬着文艺青年标配的马丁靴。坐在台子正中间,用略微有些嘶哑的嗓子,唱着那首陈鸿宇的《理想三旬》:
“雨后有车驶来
驶过暮色苍白
旧铁皮往南开
恋人已不在
收听浓烟下的
诗歌电台
不动情的咳嗽
至少看起来
归途也还可爱
琴弦少了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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