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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誓,出去这鬼地方后,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
耍了下威风后,沈岳得意着刚要转身,却听暗门内传来阴森的冷笑:“呵呵,好,我都记住了。我保证,以后会让你一天见我至少十八次的。”
沈岳全身的神经,立即绷紧。
特么的,小娘皮所遭受的受创程度,远远比沈岳所料的轻许多。
要不然,她在撂下很狠话时,声音虽然嘶哑,却是中气十足。
这证明她被打断的肋骨,并没有反刺,把她刺伤。
民间早就传说,狐狸是最记仇的动物之一,更何况是狐狸精呢?
可以预见,以后小娘皮会把弄死沈岳,当做她人生、狐生中最大的目标,沈先生还想再像以前那样过悠然小日子的梦想,由此彻底破灭。
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他都得提心吊胆的预防小娘皮忽然出现。
可这又怎么样呢?
以后无论怎么样,都比现在被她把她二大爷给割掉,强过一百倍啊一万倍。
对沈岳来说,能活着离开这鬼地方,就是伟大的胜利!
更何况,外面世界那么大,沈岳又那么渺小,只要足够小心谨慎,随便找个旮旯一钻,嘿嘿,饶是小娘皮本事再大,也得找他找到天荒地老啊。
这样想后,沈岳的忌惮立即灰飞烟灭,再次得意起来,伸出右手中指,冲着暗门内狠狠点了下,还没解恨,索性抬起小娘皮她二大爷,准备留下他到此一游的证据。
不过那玩意硬邦邦时,是拒绝放水的。
危险已经化解,敌人已经狼狈逃窜,它没必要再硬了。
可它非得以硬的方式,来默默诉说它曾经立下的汗马功劳,沈岳也就随去了,满脸怜爱的神色,屈指弹了下:“兄弟,哥们在此对天承诺。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咱们哥俩,此生注定了要风雨同舟的。”
绝境求生成功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沈岳挺着他兄弟,大摇大摆的走到了狐仙雕塑前,脚尖挑起短裤,看了眼又扔掉了。
现场有六个石人,还有狐仙的身上,都披着红色丝绸,那可是最佳遮身之物,比变成布片的短裤,要好一万倍。
沈岳随手从一个石人身上,拽下了丝绸,披在自己身上,在肋下打了个结,很像袈裟,再单手竖在胸前,弯腰,声音洪亮的高宣:“阿弥陀佛,诸位道友,贫道这厢有、咦,这是个母石人?”
他从黑色石人上拽下红丝绸,又对它弯腰问好时,才发现这是个女性石人。
沈先生眼神再怎么不济,也能从它胸前那对傲然,纤细的腰肢,修长的腿,以及高高挽起的秀发造型中,看出这是个女性石人了。
这些浑身漆黑,在灯光下泛着诡异色泽的石人,堪称是栩栩如生,手法真是了得。
虽说因石人全身漆黑,看不出五官,但它们的眼神,都相当的传神,在昏暗的灯光下,貌似还能转动,带着某种诡异的神色,让沈岳这么大胆的,都不敢对视。
“特么的,此处诡异不堪,还是早点遁走为好。”
沈岳低低骂了句,转身快步走向了石门。
出了石门后,沈岳顿觉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但他不怕。
在被小娘皮拖着来此的一路上,他可不曾遇到最怕的河流。
目不见物不要紧,只要走的慢点就好。
鲁迅先生曾说:“路再远,再艰难,走的再慢,只要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鲁迅先生说过这番话吗?为什么,老子不记得了?”
沈岳晒笑了声,刚要迈步,却听背后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沈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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