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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穿越中世纪103
闲话中谈到了东方,谈到了东罗马的海莲娜不会想到,就在她说起那些时候,真有一个来自东方的商人抵达了特鲁瓦,而且对方还认识她呢!
赫兹尔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身穿鲜艳的丝绸袍子,大胡子浓密,十个手指头上都带着金戒指。他的面容特征和装扮风格,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东方人,甚至还是异教徒。但他自如地进入特鲁瓦,也没人找他的麻烦。
正如那句话说的,只要有充足的利润,商人们是无处不在的!将自己的货物卖给魔鬼都在所不惜,何况只是和宗教信仰不同的人打交道呢?所以东方有基督徒商人,西方也有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商人往来。
不过,这样的商人始终是比较少的,所以深具冒险精神,也确实有门道、有运气的家伙,一旦做成了这样的,大抵都会发大财——赫兹尔希望自己能有这样的运气!而就他打听到的那些消息,一切似乎不坏!
让赫兹尔来布鲁多的原动力是最近一段时间,由尼斯商人出口到东方的穿衣镜!那些穿衣镜一下就俘获了贵族和富商们的心,虽然价格着实昂贵,却依旧有人很快出手了。当初乔瓦尼那些尼斯商人贩去的第一批穿衣镜,很快售空。
赫兹尔见那些玻璃镜是如此受欢迎,又通过这段时间往来东西方的朋友打听到了。这些玻璃镜由布鲁多的特鲁瓦生产,买卖并不受限,并非是什么特许经营商品。只不过得提前下订单,但下订单后也不必等太久。
赫兹尔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生意,不可能由尼斯商人做完——尤其是他在听说,其实还有小尺寸的壁镜和小手镜也在卖后,更认为这个市场就算不大,也没有想象中的小,尼斯商人是不可能独占的。
就这样,赫兹尔有了做这个生意的想法,只是他可不能贸贸然行动。不过之后听说的一件事,加速了他的计划他从一个朋友那儿听说了,安东尼·斯科特大师居然进入了布鲁多领主大人的宫廷,成为了领主继承人的老师!
赫兹尔并非是东罗马帝国的人,从宗教上他是异教徒,从血统上他算是混血吧。他这样的人,混得不好就是两边都不认可,混得好则可以在两边左右逢源,他大概属于后者。当初斯科特父女人还在君士坦丁堡时,他就是往来于君士坦丁堡内外的商人之一了,在城内也有产业、有住宅。
实际上,当时他和斯科特一家是邻居来着。
安东尼·斯科特这个关系增加了赫兹尔的动力,所以他先写了一封信去特鲁瓦,然后就采购了一批货物——他的主要目的是贩回玻璃镜不错,但空着手去,浪费一次做生意的机会,那就太可惜了!
在货物的挑选上,他也是花了一番心思的。除了一些西方人向来喜欢的东方特产,香料、挂毯、高级硬肥皂,还有精油这样较为小众的商品精油其实也很受欢迎,但确实不是大多数做东西方贸易的商人会选择的商品。
之所以赫兹尔会选择精油,也是听有人说起,特鲁瓦宫廷很喜欢‘香’。当然,这个时代但凡是有那个实力的,大多都喜欢香。重点是,既然特意强调,那就不太可能是普通的喜欢了——其实这也算是‘三人成虎’的典型了,一些消息就是会传着传着就走样。
真正特别喜欢‘香’的显然只有路易莎,其他人都在正常的喜好区间里。就算大家多少受路易莎的影响,也因为路易莎没有刻意大力推广的行动,也没有超出‘普通喜欢’的程度。
赫兹尔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他和他的伙计、货物在东地中海港口上船,一路来到了瓦松南部港口。不出所料的,他的商品很受欢迎,又因为陆运麻烦,他这个外来者为了避免更多的风险,便在南部港口就卖了多数货物。
没有卖的,是每种货物中最拔尖的部分。尤其是据说特鲁瓦宫廷会喜欢的精油,他留下了大部分——他此去要多多仰仗布鲁多的领主,就算有安东尼·斯科特大师牵线搭桥,也该有所讨好才是。他预备这些东西,部分可以在特鲁瓦试试销路,其他就送到宫廷做礼好了。
就这样,一路直接取道特鲁瓦的赫兹尔,在特鲁瓦热集市时来到了这里。
说实话,赫兹尔原本是无心赶热集市的,他本身又不是什么批发商人。而且这个时候想也知道,很多来特鲁瓦的大商人说不定就会下穿衣镜的订单,说不定他就要因此多等待但没办法,他也是抓紧时间出来的,这不就是赶上了么!
既然赶上了,就干脆趁此机会多看看、多逛逛,说不定就有过去没发现的商机呢!虽然他来特鲁瓦的初衷是贩运玻璃镜回去,但如果发现一些其他可以使他大赚一笔的商品,他也是绝不会吝惜金钱的——刚刚在南部港口脱手了大部分货,再加上带来的、预备采购玻璃镜的货款,他现在可是钱包满满。
来到特鲁瓦,赫兹尔的第一印象就不错。西方的这些城市,他在南部港口登岸后,就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其中也有还不错的,但不得不说,大部分都挺糟糕,一般人口越多的越糟糕。
特鲁瓦的人口在此时已经不算少了,再加上现在是热集市期间,更多人、牲口、货物汇聚到这里,拥挤之下它应该格外不适宜下脚才对。事实上,过去的特鲁瓦集市,尤其是相对燥热的热集市期间,的确是这样。
不过,这次赫兹尔见到的,是从去年年初就开始整改的特鲁瓦城,这就大不一样了。他进入这座虽然拥挤,但还算有序的城市时,第一感觉就不错。
入城时被教导‘靠右’的规则,虽然觉得这有些多事儿,增加了不必要的规矩,怀疑是此地为了收取更多罚金而设立。但真的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才发觉这个规则的好处!之前赫兹尔就进过和特鲁瓦差不多大的城市,哪怕那儿没有举办大型集市,感觉也比特鲁瓦更难通行。
更重要的是,这个小小的规则是如此简单,不需要增加任何成本。他心中暗暗记下这个,预备着回去后,或许可以将其进献给某个贵人,到时候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然后,在还算顺畅的交通外,赫兹尔很快注意到了特鲁瓦城的环境。其对比此时差不多规模的西方城市就算是很好的了,空气中虽然难免因为人多、牲口多有一股臭味,或者说‘人味’,但总体还在可接受范围内。尤其是在鼻子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更是无所谓了。
这很难得,要知道赫兹尔信仰的宗教可是尤其注重清洁的,连带着气味当然也是重中之重。虽然过去他生活、往来的东方城市,也难免因为人口聚集,在一些区域味道谈不上好闻。但总的来说,大街上不会有浓烈的臭味,一些贵人的宅邸、常出入的地方,更是芬芳好闻。
这就让赫兹尔来到西方后,鼻子是最受罪、最不适应的。
赫兹尔看到了路边在这个时代算是数量很多的公共厕所,心里也暗暗意外。向本地的掮客打听了一番才知道,修建公共厕所、重新规划排污渠、清理城市积累的污秽,都是过去一年多,他们的郡主组织的。郡主是一个爱干净,同时又在意市民福祉的未来领主。
他们站在一处水井边休息,那个掮客看着比一般的掮客文雅,能说一些拉丁语。他一边给赫兹尔身旁的马打水饮马,一边说道:“您能明白吗?我们都很爱戴路易莎郡主,她是一个好人,未来还能成为一个好领主。”
“她主持的审判总是很公正,从来不偏向更富有或更亲近的人,大家信任她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从没有人在她审判的判决下达后不服气对了,就连这些城里现在随处可见的水井,也是路易莎郡主组织人手挖掘的。过去很多人,如果不愿意花钱买水,就只能去打很脏的水,或者每天走很远的路运水。”
赫兹尔不会说瓦松的语言,但会说拉丁语、希腊语——东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是拉丁语,不过要说日常生活中,东罗马帝国希腊化之后,希腊语在民间要更为常见,除此之外,东方异教徒的语言也说的很多。
当初路易莎随安东尼老师学东罗马帝国的语言,学的不是拉丁语,而是希腊语。如果要学拉丁语,其实是用不到他的,西方这边也有很多拉丁语知名学者。
确定这个掮客的拉丁语水平足够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当翻译,举止上也挑不出什么错,对他这个‘异教徒’也没有明显敌意后,赫兹尔就决定要雇对方了——拉丁语是此时的通用语言没错,但真正能用拉丁语读写的,除了知识分子和高级贵族外,也没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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