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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猛曾经是青山有名的大混子,往来不是江湖好汉就是林少那样的富家大少,随便帮两次忙,所获得的报酬,就够普通人家不吃不喝挣两年。
这也是云渺从小都没因钱被难为到的原因。
当然,和真正的有钱人,还是无法相比。
但买一件几千块的,对银行卡里始终有几万块零花钱的云渺来说,不算事。
卡里有几万块,也够“横扫”广场所有的名牌时装店了,只看不买的话
陪她刚走进某家时装店里时,沈岳就觉得某件白色羽绒服不错,可小渺试了下后,却摇头说有些大。
既然已经压下所有事,专门陪小渺买衣服了,沈岳也就拿出了足够的耐心,陪她一家家专卖店的逛,站在男人的审美角度上,给她参谋穿哪件衣服,最能衬托出她的温婉恬静。
沈岳感觉,他的审美眼光已经够高,而且身材高挑的小渺,本身就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哪怕不怎么合适她的衣服,被她穿上后,也会招来老板的真心赞叹,可她却总是摇头,不是这儿不合适,就是那儿不合适。
好一通逛。
足足逛了三个多小时,沈岳陪着她逛遍了广场内所有的时装店时,她竟然没相中一件衣服。
就在沈岳感觉两条腿都要断了,暗中埋怨这小丫头眼光太高,建议要不要去时装一条街,或者改天再陪她时,她却抱着他的胳膊,第三次走进了某家品牌店内。
“小渺,你自己去看吧。我先休息会,喝口水。”
沈岳坐在皮凳上,拧开矿泉水喝了一口,暗中苦笑:“怪不得人们都说,女人在逛街时,根本感觉不到累。果真这样。”
“好的。”
小渺开心的点头,转身走向衣架时,眼角余光飞快的扫了他一眼。
她担心沈岳会不耐烦。
幸好,大哥哥只是累,却没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唉,大哥哥,你可知道,我买不买衣服,无论买哪件衣服都可以的。我只享受,有你陪着的感觉呀。”
云渺走到衣架前,随手拿起一件衣服,幽幽叹了口气时,只感觉有双不纯洁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她。
这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大腹便便,穿着银灰色的名牌西装,左右手上都戴着两个戒指,上面镶嵌的祖母绿人头大
挽起袖子的左手手腕上,戴着限量版的镶钻百达翡丽,市价估计得几百万。
云渺上一次进店时,就曾经看到过这个男人,在陪一个浓妆艳抹,穿着开放的女孩子买衣服。
毫无疑问,和老男人没有一点相像的女孩子,应该是他的小情人。
有钱的大老板嘛,如果连三五个的小情人都没有,那还算什么成功人士?
当时,云渺刚一进来,老男人就注意到了她。
老男人的小情人,也算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儿了。
事实上就在云渺没出现之前,店里的男性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身上,让老男人感觉很自豪。
可在云渺出现后,千红地产的张总,怎么看他的小情人,怎么觉得像个倚门卖笑的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的说法,从来都很有道理。
沉浸在由大哥哥相陪的幸福中,云渺当然不会在意老男人,更没想到她拽着沈岳前脚刚走,张总马上也对小情人说这家衣服不好看,跟着走了出来。
张总特想知道,某个穿着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土鳖,有什么资格能拥有这种恬静小美女。
只是等他拽着不情不愿的小情人走出来时,云渺俩人消失在了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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